活動摘要:
高普考試國文刪除列考公文,高考三級全面提升英文占分比重,並將英文檢定納入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應考資格;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列實務經驗年限條件;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及公職建築師等3類科免列考普通科目,並增加第二試口試;所有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均調整口試占分比重為30%,筆試占分比重為70%,上述修正均自112年考試開始適用。
高普考試國文刪除列考公文,高考三級全面提升英文占分比重,並將英文檢定納入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應考資格;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列實務經驗年限條件;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及公職建築師等3類科免列考普通科目,並增加第二試口試;所有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均調整口試占分比重為30%,筆試占分比重為70%,上述修正均自112年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說明,高普考試普通科目國文原列考公文,考量現行初任公務人員基礎訓練已有安排公文寫作課程,各機關實務訓練階段,亦會配合業務辦理公文實作訓練,故不再列考。又為落實2030雙語國家政策,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與國家競爭力,基於現行高考三級英文占分比重為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之最低,然該等級考試錄取人員為各級政府機關業務主要人力來源,因此提高普通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的占分比重。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業務涉外性質較高,且有派駐國外機會,爰增列英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
本次修正要點如下:
一、國文科目刪除列考公文。
二、調整高考三級普通科目、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比重為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三、修正高考三級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應考資格,應考人須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款之一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一定等級以上。
四、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訂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立案之團體2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之規定。
五、增列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及公職建築師等3類科分筆試與口試二試舉行,並免列考普通科目,同時修正專業科目為2科。另所有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口試占總成績比重均修正為30%;筆試占比修正為70%。
【高普考共同科目修改】
項目 | 112年起新規定 | 原規定 |
配分方式 | 高考三級 共同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普考 各科平均計分 |
高考三級 共同科目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占比20%,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80%。 普考 各科平均計分 |
科目刪減、變更 | 高考三級 1.國文(作文與測驗),混合題型,作文占80%,測驗占20%,考試時間二小時。 2.法學知識與英文,測驗題型,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考試時間一小時。 普考 1.國文(作文與測驗),混合題型,作文占80%,測驗占20%,考試時間二小時。 2.法學知識與英文,測驗題型,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考試時間一小時。 |
國文(作文與測驗),混合題型,作文占60%,公文20%,測驗占20%,考試時間二小時。 法學知識與英文,測驗題型,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考試時間一小時。 |
項目 | 112年起新規定 | 原規定 |
公職社工師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及領有執業執照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立案之團體二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1.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3.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僑務行政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需檢附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選試英文為B2以上,選試其他外國文為B1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國際文教行政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需檢附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選試英文為B1以上,選試其他外國文為A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新聞行政 觀光行政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需檢附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為A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重大變革!國考「公文」將走入歷史!
考試院會昨通過修正十五種考試規則,自明年(2023年)起不再考公文。考選部長許舒翔指出,公文考論述能力,可以用「作文」鑑別,因此取消且配分移轉,加上去年已宣布不考公文的高普考、地方特考等,全數公務員考試皆不再考公文。
15種考試比照高普考辦理
考試院會昨通過不再考公文的類別,包括:司法人員、外交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調查人員、國安人員、交通事業人員、民航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原住民族、身心障礙人員、海巡人員、關務人員、移民行政人員等十五種特種考試,去年報考人數約七萬人。
許舒翔指出,高普考等已先取消公文,這次是將其他考試比照辦理,公文主要考論述及寫作,但目前已有作文及申論試題可達目的,不考公文不影響公務員考試評鑑指標與功能,相關配分廿%將移轉作文,作文占比從六十%增為八十%。
許舒翔說,公文在訓練端有妥善規劃,應考人錄取初任訓練就有一定時數的公文寫作課程,分發後也有三個月相關訓練,取消考公文對機關運作影響不大。
新聞原文:112年起15項國考不再考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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