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蘇O偉-永康志光數位學院
113年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蘇O偉-永康志光數位學院
本人大學畢業、服完替代役後出社會工作,因為大學的科系較冷門、沒念到研究所基本上就是從事非本科系的工作,我個人到上榜前的兩份工作都是客服性質,工時固定但薪水、發展性都不佳,並不是可以當成終身事業、安身立命的工作。做了一段時間後,某天半夜在思考人生,覺得這樣下去並不是辦法、看不到能照顧家裡、安穩度過晚年的未來,且客服工作領這樣的低薪也是個勞心的情緒勞動、應該給自己向上的機會,便毅然決然投入一般警察特考。
因為當初準備投入考試時,希望保持既有正常工作的情況,一邊念書一邊工作,讓自己不至於整天只有念書一件事,而是可以達到平衡。但客服這工作常常這個月早班(下午5.6點下班)、下個月就變晚班(晚上10-12點下班),如果選擇面授很有可能常常無法上課,而選擇函授的話又擔心在家過於舒適安逸、沒多久就開始發懶怠惰,且在查詢相關補習資訊時,剛好發現離自己最近的志光數位學院只要騎機車10分鐘左右就可到達,因此折衷後認為最適合的選擇便是數位學院。現在上榜後回首過去這個決定確實是個正確的選擇。
1.國文-林嵩(林文騰)老師:
這一科的範圍實在比海還要廣,分為選擇題10題共20分和申論(小短文和長作文各一題)共80分,選擇題近幾年的趨勢不像過去早期有文言文的題目,基本上都是現代文、散文等為主,最大問題應該是申論作文的部分,剛開始準備時想說作文應該沒什麼問題就沒特別上課,沒想到真的上考場時才發現腦袋一片空白不知如何下筆。因此很建議自認沒什麼文采、過去沒有寫作相關訓練、很久沒寫作文等等之類狀況的考生至少要上志光國文課提供的作文課程,讓自己至少有個寫作架構,老師也會提供名言佳句給大家補充,剩下的就是多做閱讀和文字培養感情了。
2.英文:
相信這科也是大多警察特考考生的魔王科目,問10個考生會最先放棄哪科、會有9個人回答英文(笑)。放棄英文好好加強專業科目或許是可行的選擇,但一般警四等考試有6個科目,如果就這樣放棄了英文只拿20-30分,對其他要準備的科目實在是很沉重的壓力,當其他科目沒有發揮預期的實力時很可能就要明年再來了。個人準備英文的方式比較不喜歡拿單純的單字本來背,很無趣又容易忘,因此我直接先找過去幾年的警特英文考古題來寫,剛開始的分數不好看是絕對正常的,寫完就落實訂正、把不會的單字找出來查。我自己會把不認識的生字google「劍橋詞典」查詢,把查到的例句一起存在word做成屬於自己的單字例句本,一方面會學這個單字怎麼用、一方面從中培養語感,這個方法剛開始會比較花時間但成效是顯而易見的。而克漏字主要是考文法和單字時態等,做完考古題其實重複的機率很高,多做、多錯幾次就會慢慢抓到感覺;而最後的閱讀測驗建議先看完題目和選項,通常是問這篇文章適合的標題、特定的事件或情境等,看完題目在問什麼之後再開始看正文,相信會比直接看漫漫長篇的正文不知道剛剛到底看了什麼的茫然感還要有效率。以上分享給還不想放棄英文的考生參考。
3.法學知識(憲法-韋伯(吳宗翰)老師+法學緒論):
這是包含了憲法、基本法律理論、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著作權法、勞基法...等等眾多法律的科目,也是個從頭準備起來不輕鬆的一科。然而這是我備考選擇的開始科目,先認識了憲法這個一切法律的起源、再來認識法律的原理理論,讓自己對法律有初步認識後再來認識個別法律。跟著老師的課程安排,上課後複習重點,上到一個段落後練習課本提供的題目,考前就刷近3-5年警特甚至高普考等類科的法緒題目,留意老師提醒的修法重點,就會拿到基本的分數。
4.警察法規概要:
這科是個需要背法條、注意修法、融合時事實務的一科,課程中老師會先教各個法律的基本架構、告訴我們怎麼把重要法條背起來,上課中也會分享警政署或警察局函示等實務狀況是怎麼使用或解釋法條的。因此將老師提供的法條脈絡整理熟記,申論也務必要練習,在考場上才知道如何下筆。
5.刑法概要-艾倫(陳廷瑋)老師:
刑法是分成總則和分則的科目,老師除了會解釋字面上的法條之外,也會針對即使白紙黑字寫出來但就是無法立即理解的法條舉例解釋。且刑法這科除了363條法條以外還有眾多衍伸的實務見解、學說爭點需要理解熟記,一開始準備感覺會是很龐大難以理解和背誦的的科目,不過跟著老師的課程將老師提示的重點特別標註記憶,選擇題多刷題、申論也是務必練習的重要部分,多想多寫就會掌握解題答題的方向。
6.犯罪學概要-良育(游宏偉)老師:
犯罪學理論很多,即使是同個社會現象也會有不同的流派、探討和解釋方向等需要記憶。個人在跟課的時候會針對老師特別提醒的重點理論做成自己的精簡筆記,老師有時也會提供樹狀圖、理論演變的族譜給我們方便記憶。個人認為犯罪學和法科比較不同的部分,是法律的修改為了因應社會所以是相對比較快且頻繁的,而犯罪學的理論需要好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假設和驗證才得以成立、成為普世的有力學說,所以比較少有突然出現的重大改變或新理論,因此準備時就是把老師給的重點好好記熟即可。課上完了筆記整理完了就開始寫題目,選擇題常常會出現混淆答題者的選項,像是把理論名稱和內容拆散選擇正確或錯誤的選項,寫錯或搞混的就一定要重新再讀,幾次後就會知道出題常見的態樣和常考的理論。申論題近幾年也常常是一題純理論題目一題情境題目,理論題目就是照題目所問回答,情境題就可能需要將幾個相關涉及的理論比較其中差異、各自可以適用的部分。相比法科需要理解,犯罪學更偏向需要反覆記憶的科目,如果題目考出來的理論沒記熟或跳過沒看可能就整題都沒分數了,所以也是務必要花時間記憶的科目。
前面分享了很多正經的心得,最後的結尾想分享最近很紅的動漫「葬送的芙莉蓮」,故事的世界觀對於魔法的說法是「無法想像的事情就無法實現」,我想這也同樣適用於準備考試的現實世界中(有興趣可參考漫畫第57話,這段也剛好是考試篇哈哈)。以前總覺得國家考試離自己很遙遠、更遑論在國家考試榜單上看到自己上榜。然而老師都會鼓勵我們:「這是個可以上榜的考試。」每一年都會有錄取的名額,會不會上榜就是取決於自己。所以自己在下定決心準備考試的期間,都會想想自己上榜成為警察後想做的事情、想達成的目標,久了就會是自己的願景,剩下的部分就是要付出相對應的努力和精神。準備考試也是成為警察路上的其中一段,期許各位都能順利走完、到達理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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