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地方特考四等戶政心得 - 黃○(非本科系)
大學就讀高雄國立大學航空相關科系。在大學期間,就有考公職,但後來選擇戶政。
我大學讀政治相關科系,因為希望為自己拓展更多出路,因此選擇研讀碩士,後來遇到論文撰寫的瓶頸,開始對自己未來道路的選擇躊躇,就在當時偶然看見大學學弟考取高考法律廉政的消息,原來就對法律感興趣的我,發現該科不需法律學分的條件,即使非就讀法律相關科系也不會太吃虧,加上考取後有份不錯的薪水,這些種種因素引起我心中對於公職的嚮往,於是我開始著手準備,當然我有沒有放棄碩士學位,雖然有好長一段時間都是蠟燭兩頭燒的狀態,但為了未來為了興趣,還是撐過來了,相信每個人都有一個踏入國考的原因吧!那在最低潮最瓶頸的時候也務必牢記自己的初衷。
到志光數位學院看課的課程,能讓我比在家看課更專心於每堂課的內容,而且可以重複播放,對於非本科生和對法律並不熟悉的考生,能夠重複去加深自己的印象。另外也提供每月一次單科單篇論文批改的服務,這是我覺得最重要的,不論是剛學習或著是已經開始複習的同學,都建議把握每一次可以練習的機會,除了熟悉申論寫題的模式外,批改的回饋也能有效的點出自己申論書寫可以改善的地方。
我認為準備法廉考試最重要的兩件事情就是「時間安排」、「事後調整」,首先檢視自己的狀態是全職考生或是有兼其他工作,衡量自己的有效讀書時間。再來畫出以月為單位的總表,規劃每個月要達成的讀書目標(包含達成目標的指標),接著再作一個每個禮拜的時程規劃,同樣擬定一個這個禮拜要達成的目標,再將讀書計畫歸入這個禮拜的時程中,按部就班的執行。接著在執行期間相信會出現一些與自己當初預期不一樣的事情發生,可能是讀不完、其他活動介入、讀書效果不如預期等等,這些就是在事後檢討時可以拉出來調整的因素,經過頻繁的修改後相信越接近考試,你會越得到一份更適合自己執行的讀書計畫。
1.行政學:
剛上完整個課程的同學可能會覺得行政學包山包海,好像每個領域都有沾一點邊,不知重點到底該放在哪裡,但自己重新回顧後,可以發現行政學廣泛的特性正與該學科發展的歷史有關,而我的概念是透過老師課本編排的分類為基礎,從「公共事務的有效推行」開始做延伸,在分層往下去了解。研讀上的技巧是,讀完一章節後,需要在腦中重新整理該章節在整個行政學中的位置,重複回想,增強熟悉度。概念運用要把握不同時期學派的核心思想以利申論的延伸,而有關行政學中所提到有關組織、管理的技巧也可融會貫通思考自己會如何運用這些知識。
2.行政法:
這邊很感謝老師上課生動的教學方式,考試期間耳朵常會回響著老師高亢的聲音,彷彿時刻提醒著要注意的重點,行政法是我最有興趣的科目之一,許多案例都與政府與民眾互動關係相關,這些也可以作為以後擔任公務員從事公共事務時思考的基礎。行政法選擇題只要按照老師的上課進度去複習相信不會有太大的問題,申論題部分則要以練習解題書作為主軸,除了理論類型的題目,大部分實例題就是去判斷政府的行為性質究竟是如何,對人民的影響是否違反法律或原則、人民採取的救濟程序為何,透過多次的練習穩地的邏輯輸出,申論上就能拿到不錯成績。
3.社會學:
這一科我的成績一直處於不上不下的狀態,在詢問他人及自我審視後,發現是觀念的建立不夠清楚,模糊的答題方式,導致論述的內容無法讓閱卷老師直觀的知道你是了解的,自然就給出一般的分數。因此我改變原本閱讀社會學補習課本的方式,不再只是大致了解概念方向,而是要連同課本內老師在解釋此概念內涵的論述方式一起吸收,並透過練習申論題穩定自己的論述架構,此方法也讓我在這次地特中獲得不錯的成績。
4.刑法:
我覺得高考等級的刑法最重要的部分並非過度繁雜的學說,而是基礎架構的鋪程以及邏輯清晰程度,也就是說一開始先從總則三段論述的基礎打好,再以此擴張錯誤、不同樣態的犯罪等。接著再分則的部分,對於不同的犯罪建立篩選機制,去檢驗事實是否該當本罪,而這個建立篩選機制的方法有賴平常自己的筆記,或著透過大量練習建立直覺反應。最後在競合的部分不管你選擇哪一派的說法,都必須給予一個合理的結論,讓閱卷老師了解你的觀念是清楚的。
5.刑事訴訟法:
非法律系專業的我剛碰上這科也是被各種實體或是程序搞得非常混亂,總有種讀完不確定自己讀了什麼的感覺,經過摸索,我覺得最有效的方式在於先建立出,從犯罪發生至終審後救濟每個階段的分類,再依順序或是將課本有關的內容塞入每個程序中,能使你有對於特定概念的建立跟使用會更具體,這種方式也能在後期練習題目時能快速的知道題目所要的爭點是在講哪一部分。
6.公務員法:
相信同學們在剛開始接觸這一科的時候也跟當時的我一樣,以為公務員法就是「背多分」,只要把東西全背起來就會拿到不錯的成績,但這樣你可就誤入陷阱啦,畢竟公務員法條不只一本,包含許多面向,我們大部分人不是機器不可能把所有法條背完。我的處理方式是先了解每個公務員法主要在處理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時必然會伴隨著特定的法條及法條適用的方式,整理後的這些內容才是公務員法該研讀的內容。申論題的技巧上,在實例題上一定是先去判斷題目中的主角是否適用哪一類的公務員法,然後再去論述該是實質觸碰到的法律內容為何,套回這個事實上看是否吻合,最後得出結論看當事人是否有需受到懲處或是懲戒,清楚論述這些東西相信就能有拿到一定的分數。
不要把備考當成藉口,而是要作為一個實實在在的目標,心態正確才會往有效率的方向前進。大部分的國考生應該都跟我一樣會在備考路上遭遇挫折,不管來自考試本身或者是社會壓力,面臨到這些挫折時,你可以給自己找一個適當的情緒抒發方式,給自己喘息的空間,但是休息完之後請不要逃避而是勇敢繼續直面考試,因為你是朝向自己目標邁進的人,外在的事物可能暫時干擾你,但不會打敗你。在你達到自己的目標後,你回頭會發現你自己的內心有多麼強大,並且那些原本干擾你的事物只能看著你帶著這份自信去迎接下一個階段的生活。
大學就讀高雄國立大學航空相關科系。在大學期間,就有考公職,但後來選擇戶政。
我是私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由於大學時期,對於自己的未來,並沒有妥善規劃,而且對於法律系大部分都會參與的律師司法官考試都不是很有興趣,加上台灣對於文組出身起薪的不友善態度,所以把目標轉向公職考試,司法特考四等法警。
家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愈發愈糟糕,母親罹癌、父親腦出血…這一系列的變故打擊曾讓我數度懷疑人世間,但也讓我意識到:「難不成我這輩子都要這樣子活下去嗎?…沒有穩定的工作、沒有穩定的收入,甚至沒辦法讓父母親對我感到一丁點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