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司法特考四等法警心得-江祐德
想找個跟法律相關的工作,想起之前老師說過法警就是,聽別人的故事領薪水,覺得很適合我可以試試看,且法警薪水不錯,危險性也不像一般警察那樣危險,生活也相對規律。
當時聽取補習班櫃檯的建議,選擇薪水比同等考試相對較多的書記官工作,加上認為可以學習法律在生活中或多或少對自己或家人會有一些幫助,所以選擇四等書記官作為目標。
1.國文
蠻常看到網路上說國文是吃老本,但是現在公文考試取消,改成作文有80分,對考試的影響很多,而且在不知道出題會是一題作文還是兩題作文的情況下,我在特訓班的作文小考中,發生過沒仔細看配分輕重失衡、寫作離題、沒抓到考題重點、時間沒有控制好的問題知道自己的問題後,在這次的考試中有善用時間兩題作文拿到49分,有達成我自己的預期;另外上網多找一些名人故事,填充作文內容比較容易控制字數。
2.民法
我民法一科較弱,選擇題錯很多,後來把錯的題目所使用的法條找出來作記號法條看熟,這樣會比較有效率的記法條,申論題的話是參考解題書,在書店選擇一本自己看得順眼的解題書,把請求權基礎會使用的法條跟回答模板記起來,在考試上就比較不會緊張。
3.法緒憲法英文
憲法跟法緒老師上課都會畫重點,因為法緒跟憲法真的範圍很大,上完正規班之後,一直練習題目,會發現幾乎考的重點都一樣,老師說要背的重點記起來就可以準備得差不多,英文的話我是完全沒有準備請不要參考我的方式。
4.刑法
刑法我認為相對好上手,選擇題的話是上駱羿(陳立帆)老師的選擇題課程,老師將一些實務見解補充之後,對選擇題的幫助直線提升,加上前面說的把錯的題目做統整知道自己弱的方面在做加強。申論題多練習幾次之後,我反而覺得刑法是很好下筆的科目,有固定的順序,不會因為某些法條突然忘記就無從下筆。
5.行政法
行政法老師對不是法律系的我幫助非常大,上課跟著老師做筆記,在上課過後再重新理解一次,我自己是認為實務見解的部分不用把字號被得非常清楚重點是觀念的理解,而且要理解每個單元的體系,把基本會用到的法條或是概念記下來,寫申論題就不會那麼恐懼,行政法建議參考解題書的寫作方式,才知道要怎鋪陳,因為有時候都是在考同一個觀念,然後不會寫的題目在重新複習一次。
6.民事訴訟法
剛開始接觸民事訴訟法,有一種考試的題目跟書本內容好像無關的感覺,不知道會怎麼出題第一二年都考的不是很理想,後來改上楚哲(劉哲宏)老師的課程,對民訴也有重新的理解,因為太晚開始準備所以有一點可惜,老師會從大觀念開始解釋在到每個學說,才覺得都是同一個邏輯,比較好記。
7.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的範圍比較大我都是直接記觀念,雖然我這次也不是考得很好但是還是推薦多看解題書才不會無從下手。雖然新的實務見解很重要但是還是要注意基礎觀念,這次考試就有被突襲到。
來現場上考試猜題的時候覺得學儒的老師都是在youtube上看過的,上網看一下老師們的講課方式,就決定購買正課,覺得難度適中,每一個科目的老師都很認真教學,聽課的時候也感受的到,對我的幫助非常大,因為我不住在嘉義是在家補課,可以重複聽沒聽懂的部分,或是加快老師語速都能更幫助我,而且補課網址也非常方便。
特訓班是我上榜關鍵的原因之一,因為自己讀很容易陷入盲點,而且我都是函授沒有問老師或同學的機會,去年距離上榜只差0.17分,想說給自己最後一次的機會,當全職考生兩個月,到特訓班的時候真的很有實戰的感覺,而且跟著補習班的步調,每一科都有複習到,真正寫題目的時候才知道自己有些部分沒有想像讀的那麼熟,以及自己的成績與班內其他其他同學相比差多少,哪些部份需要加強。晚上與假日會很容易鬆懈,班內班導會提供教室讓我們複習,比自己在家裡讀更容易集中精神。最後考完試會有老師提供評語檢討考卷,雖然我在班內的成績真的不算好,但是我覺得複習時候的錯誤都可以改正,也是參加特訓班的意義。
補習班提供的考前各種修法,真的會讓人有很安心的感覺,自己複習的時候,看到新的修法很仔細的看也不一定可以在考試真的遇到的時候有很好的發揮,又很怕真的考出來,不管是駱羿(陳立帆)老師還是行政法老師的考前修法,可以參加都對我有很大的幫助。
感謝家人對自己的鼓勵,是壓力也是前進的動力。特別感謝駱羿(陳立帆)老師讓我的選擇題有很大的進步,老師真的很有耐心也很認真教學,謝謝老師考試前給我們的鼓勵,對考生來說真的會很感動。很感謝郭羿(郭耘豪)老師在特訓班的考前補充跟犀利的評語,讓我都有一種瞬間清醒,需要更加努力的感覺。很感謝伊谷(阮宥橙)老師,刑事訴訟法老師的課真的覺得學到很多,雖然因為我還是因為來不及複習沒有考好,但是老師讓我更喜歡這個科目,感受到老師燃燒生命的感覺,謝謝老師。最後謝謝班導,因為在嘉義不方便到補習班,提供了很多的幫助,在特訓班也努力找自修教室給我們複習,謝謝妳。
班導有說過一句話,成功路上並不擁擠因為堅持的人不多。希望你跟我都是堅持到最後的人,等到上榜那天會很感謝自己有那麼努力過。
想找個跟法律相關的工作,想起之前老師說過法警就是,聽別人的故事領薪水,覺得很適合我可以試試看,且法警薪水不錯,危險性也不像一般警察那樣危險,生活也相對規律。
大學畢業後,從事與自己本科系的工作,但與自己的期待不符,因緣際會下接觸到公職考試相關資訊,在家人的支持下投入司法特考,二年考取。
由於自己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專長與興趣,所以想說與其隨便報個大學浪費四年的時間,不如去準備國家考試來取得一份穩定的工作還比較實在。所以高中的時候填學校志願的時候什麼學校都沒有填,還被老師關心了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