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李O康-逢甲志光數位學院
110年-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李O康-逢甲志光數位學院
大學畢業於東吳大學政治系,輔修法律系。畢業後因具有法政科系的學歷,故當兵時選擇司法替代役,服役於北部某地方法院檢察署,期間任職於法警室,因此日常業務便是跟隨法警從事搜索、值庭、警衛、提押解人犯、送達等工作,其中一個月則被借調至書記官長室,負責歸案、用印、送達全署檢察官的偵查卷宗。這一年多的服役過程讓我實際參與了在法律系課堂上所學不到的第一線實務經驗,雖然值勤時經常遇到民眾情緒激動、謾罵、人犯開庭翻桌,甚至攻擊的情況,但法警不需要如同院外行政警察強調績效、巡邏、拆班等等的工作型態,且院方法警除非遇到當日輪班或者夜間不訊問,基本上能順利在5點30分下班,能讓我在工作之餘尚有時間去維持我的興趣、照顧家庭、進修等等,因此仍然成為吸引我準備司特四等法警考試的誘因,所以在退伍後不久便全心投入國考的戰場。
第一年備考參加司特法警的年度班,將專業科目上完一輪後複習跟寫申論練習,第二年則只報名單科「法院組織法」的「總複習課程」,因為這一科今年有多處修法,其他科目則自己唸筆記。課程的進行對我而言節奏只要跟上老師的進度,原則都能在考試前順利上完課並且複習、作題目,因此盡量在上完課的2天內複習完該堂進度,才能確保印象深刻且有效吸收。我讀書喜歡獨來獨往,因此數位學院一人一個位子的模式很適合我,且能自己控制學習的節奏,我認為對自己而言學習效果會較面授班佳。
今年有參加全國的司特模擬考,名次是第2名。這對我來說是很不錯的資源,因為能夠在考前3個月測試自己目前實力如何,我覺得要盡量克服面對自己當前讀書狀況的恐懼,模擬考考不好能讓你知道哪裡還需要加強,剩下3個月足以讓你補強弱點,會比到了正式考試才發現弱點來得好,而且前三名有獎金可以領,會讓人更有動力去衝刺。
1.考取經驗與準備技巧
(一)、錄取分數
第一年準備時間約6個月,當年度放榜後筆試錄取,但名次落在第110名,107年正額+增額錄取名額共97人,因此需要在第二試的體能測驗,我前面的人刷掉至少13位,我才能夠順利錄取,但命運就是這麼殘酷,最後二試前面刷掉12人,我變成第98名,但只錄取97個,因此我與第97名平均只差0.1分,等於選擇題只要再多對一題我就無需再耗費一年青春。
107年(專業科目全申論)
國文:48 (申34 測14)
法學知識與英文:68
刑事訴訟法概要:46
刑法概要:71
行政法概要:64
法院組織法: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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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分數:59.66666(名次:第110名,錄取標準:58.3333)錄取
第二試體測分數:及格(名次:第98名)未錄取
108年(刑法、行政法改全選擇)
國文:47(申35 測12)
法學知識與英文:72
刑事訴訟法概要:68
刑法概要:96
行政法概要:88
法院組織法: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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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分數:70.66666(名次:第23名,錄取標準:67.6666)錄取
第二試體測分數:及格(名次:第20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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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書時間分配
以下是我將近兩年來備考的念書時程,星期一到星期日都是一樣,另星期日補習班只開到18:00,所以星期日晚上我會去健身房重訓2小時當作放鬆。由於我開始準備107年司法特考的時候離考試只剩約6個月,非常倉促,因此除了過年以外剩下時間我沒有讓自己休息或出遊,平均一天念書時間約14小時、睡眠時間不到6小時,日復一日幾無例外,而準備108年度司特時則將目標訂在正額錄取的前10名,因此讀書的強度並無較107年鬆懈。但我必須強調,這是健康的念書方式,不論在身體勞累或是心理壓力上都讓我在考試前感到瀕臨界線,我甚至經常在半夜感到胸口巨大的壓迫感而驚醒。因此個人建議考生仍然必須衡量自己的身心狀況,請適度讓自己有放鬆的空間。另外我並沒有安排讀書進度,當天念什麼科目完全是依照當天心情,但原則上我不會超過3天沒有碰某一科目,因為這樣容易失去該科的法感。以下讀書時程僅供參考。
時間 |
進行事項 |
7:30 |
起床+吃早餐 |
8:20~9:00 |
在7-11看筆記(或打瞌睡) |
9:00~12:00 |
看課程、複習、寫題目 |
12:00~13:00 |
吃飯/休息 |
13:00~18:00 |
看課程、複習、寫題目 |
18:00~19:00 |
吃飯/休息 |
19:00~21:00 |
看課程、複習、寫題目 |
21:00~23:00 |
回家洗澡/休息吃東西 |
23:00~2:00 |
寫刑法申論考古題 |
(三)、筆試經驗
共同科目(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
1.國文
(1)選擇題測驗跟作文:
沒有上課跟準備,只有靠高中記憶的老本,因此選擇題分數這兩次考試都不太好看。
(2)公文:
將林老師的公文課完整上完,考前一個月買公文練習紙練習課本上的公文考古題,必須將公文的格式跟字號大小熟記,否則考場上格式錯了會扣很多分數。
2.憲法、法學知識及英文
法學緒論部分沒有上課跟準備,只靠大學在法律系所學的印象憑法感去作答,英文亦然。而憲法部分也沒有上課,但有自己買韋老師的《讀好憲法──題庫選擇我》來寫,整本共寫完4次。
專業科目
1.刑法
艾老師的課程在內容上去蕪存菁,將刑法這門考點極多的科目快速且有系統的上完。建議在唸刑法總則的時候,務必要將熱門考點唸到熟爛,例如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打擊錯誤、客體錯誤、不作為犯、原因自由行為、共同正犯等等,行有餘力時再去鑽研困難的考點,例如故意自招危難、間接正犯的打擊錯誤、被教唆者之客體錯誤、不作為的幫助犯等等,而「競合」則是寫申論時很容易忘記的東西,記得寫到最後一定要想一下本題是否需要競合犯罪。另外,也要務必弄清楚答題架構順序,例如為什麼「既遂犯」是先寫「客觀構成要件」後才寫「主觀構成要件」,而「未遂犯」卻是相反;又例如在寫關於「容許構成要件錯誤」(誤想防衛)題目時,也必須在「違法性」這個層次檢討完客觀上不具備阻卻違法事由而「主觀上具備防衛故意」後,接著再列出關於學說及實務上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幾個理論。許多人在刑法上經常會因為沒有寫清楚架構而失分太多。
而在分則的部分,由於分則考點極多,不可能全部都唸完,老師也會跳過冷門的法條,因此只需要考前將補習班老師上過的內容複習熟練即可,基本上涉及身體法益、財產犯罪、隱私權、性犯罪、醉態駕駛、偽造文書、放火罪等均為熱門考點;涉及國家法益(如刑法132)或脫逃罪、藏匿人犯罪等等的題目近年也有越來越會出題的趨勢,提醒一下,刑法第134條很多人容易忽略,記得一開始就要檢驗行為人是否為「公務員」。
申論題解題書方面我推薦陳老師的《刑法概要易解題庫》,目前2018年有出最新版本的解題書,其在論述上比起艾老師課本的寫法會較為艱難,但同時邏輯推演也會較深,能夠讓考生思考一些刑法在設計邏輯上的問題,其優點是他會在旁邊空白處寫上他為什麼這樣解題的原因跟小技巧提醒,如果能將他這本的總則部分好好寫過1次到2次並且搞懂,相信分數就有機會達到50分以上。
另外,由於法警108年起改制刑法為全選擇題,因此刑法準備方式上必須跟申論題不同,選擇題的關鍵在於重視法條細節,例如「得」跟「應」在題目裡容易就改這一個字、「得減輕其刑」跟「減輕或免除其刑」容易混淆,另外,「實務見解」是選擇題出題的特色,請務必滾瓜爛熟。而易刑處分章也是最會搞混的地方,累犯、緩刑、假釋、保安處分的要件跟法條中規定的數字絕對要背起來,不背真的會完蛋。期間也買了幾本選擇題庫書來練習,也是寫至少2到3次以上才上考場。
2.刑事訴訟法
克老師課程上法深得我心,課本編排上老師歷年國考屢次出題的重要判決、判例、釋字、決議等等都整理在上面,建議課本上或者課堂黑板上老師抄寫過的判決見解跟字號,務必自己花時間整理在筆記裡,手寫或者打字都好,日後才方便快速地複習。刑事訴訟法相信是讓全部考生都感到相當夢靨的一科,因為法條範圍相當大,且相互之間處處相關聯,必須時時來回對照參看,在實務見解與學說上更處處存在爭執,因此必須熟背大量的法條條號、釋字、刑庭決議、判決、判例。個人在準備本科的方法是按照課本編排的章節,在上完課複習完一遍後,再將課本上的內容全數依照自己理解的方式在筆記上畫成架構圖,並且整理歸納各章節所有重要判決字號,在各判決字號下方寫下該判決簡要的內容跟重點,日後自己複習時才能夠一目了然這號判決在講什麼,考場上也能立刻產生印象而引用該號判決。
刑事訴訟法在不同考試裡所重視的考點也不盡相同,法警由於職務上必須第一線接觸人犯,因此歷年來題目重點經常放在「強制處分章」,例如搜索、拘提、傳喚、逮捕、羈押等等,這部分是絕對需要熟背上述強制處分要件跟例外情形的。近幾年法警題目方向略有改變,不再明顯強調強制處分的進行,107年及108年連續兩年第一題都是考關於管轄權的問題,而「告訴」、「自訴」、「公訴」章節考出來的比率也逐漸提升,反而是「告訴的主觀不可分、客觀不可分」、「審判不可分」這些難到爆炸的考點近年幾乎沒出過(甚至從未出現),目前也只在司法官、律師、法制、高考廉政、檢事官等高難度考試見過,因此考生如果上課上到這裡發現聽不懂,可以不用過於挫折,但還是盡量搞懂比較保險。
3.行政法
我想陳老師的厲害就不需要我再說了。行政法這一科大概也是所有考生的夢靨之一,因為法條複雜、包羅萬象,光是上完課就不容易了還需要重複複習,之後還要再寫考古題,根本折磨人。由於這一科內容非常龐大,所以上課的時候必須非常認真聽懂,建議老師的板書都要抄進筆記本,除了方便複習之外,不知不覺中也會增加寫申論題的速度跟手感。法警在行政法的考科上著重在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跟公務員相關法規,行政機關跟公物的章節也會在選擇上出現個一兩題,而選擇題熱愛考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的期限,以及出現在法條裡的任何數字,非常惱人,但只能硬著頭皮背,建議自己列一張表出來,考古題常出現有關於「數字」的法條整理進去,否則真的會背完沒多久就又忘記。老師的題庫書可以搭配著課堂進度寫,整本寫完後將錯誤的地方遮起來再寫1到2次以上,如果仍然覺得不夠,建議每天都上志光的APP去練考古題。
4.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是我自認為念得非常熟但是一直考不高的一科,總之《法院組織法》總共才115條,除了一些關於機關組織規定之類的條文,包含《法官法》裡會考的條文,基本上法條幾乎需要全部背起來。
例如題目若問被告在法庭內大吵大鬧時,審判長該如何處理?法警又該如何處理?這時候就必須按照
答題邏輯完整列出:
(一)
1、法庭秩序維護的目的→第88條的審判長指揮權→第89條審判長秩序維護權
→第91條對一般人命退庭或看管→第92條對辯護人的處置
2、本題適用
3、違反法庭秩序命令罪(當作補充來寫,可加分)
(二)
1.法警職權→第23條、第39條、第53條、第69條規定的法定職權內容
2.法警對審判長的服從義務
3.本題適用
5.結論
全職備考將近兩年的這段時間,是讓我壓力非常大,且極度不快樂的時光,因為一早睜開眼睛你便能預見今天的你將會如何度過──坐在木板隔間的位子上盯著螢幕,不停地抄著筆記,寫滿一張又一張的申論紙。進到補習班的時候天還亮著,走出去的時候卻已經月亮高掛。這樣的日子日復一日,你能知道今天的午餐你會吃什麼、明天的晚餐又會吃什麼;你能確定第1天的自己跟第100天的自己在做的事是沒有差別的,唯一沒辦法確定的只有──你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會上榜。社會學裡所謂的「異化」,大概便是這樣的感受吧,而也是這樣龐大的孤獨感和迷茫感,折磨著每一位國考戰場上的考生。
因此我並不想要以一個上榜者的位置來告訴大家我花了多大努力才考上--一大早便在門口排隊的你、吃飯時不忘背誦法條的你、回家後寫題目到深夜的你──這裡比我努力的人比比皆是,而每一個人也有適合自己的念書方式,因此我的讀書方法只能夠提供參考,並不需要必然地仿效我或者看完後感到壓力很大,這並非我的本意。
最後,感謝一路支持我的家人,也跟曾經同在這裡奮戰的各位說一聲:「辛苦了。」 要記得,不論最終有沒有如願考上,你們的努力都不會是白費,你們很棒,請給自己一個加油。
110年-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李O康-逢甲志光數位學院
105年 司法特考 監所管理員 四等正額 李O勳-志光數位學院台南旗艦店
112年司法特考四等-法警-陳o楷-台東志光數位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