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心得 - 陳○樟
剛升上大學時,因緣際會進入英文系,打算培養國際觀並提升語文能力,但是當時並對教學抱有熱忱,最後聽從親友建議去別的科系旁聽而接觸到法律系,覺得法律蠻有趣的,便開始修習法律學分。到了畢業前夕,因為家裡為了申請財產證明而到法院找公證人公證,當時看到書記官認真工作的樣子就被書記官這份工作深深吸引,之後就選擇參加書記官考試。
敝人於退伍後開始著手準備司法特考四等。大學時,因興趣使然,自己讀過一些法學緒論、憲法,以及一學期的輻防法規課程,除此之外,鮮有接觸法律的機會,可以說是近乎沒有基礎,感謝志光的課程與教材,為我建立了厚實的法學基礎,使我得以通過競爭激烈的考試,脫穎而出。
敝人的應考策略是以考古題為核心進行。在快速上完一輪正課後,開始操作該科的考古題。
針對選擇題部分,做完題一定會有錯的地方或不明白的選項,這時候就針對錯的地方或不明白的選項去找課本,找出那題錯的原因,以及要用甚麼法律概念解決這個問題,而這些涉及的法律概念就是重點。
申論題部分,利用公職王上的申論題庫,一開始會不知道怎麼寫,練習方法:看完題幹以後,就先抄寫擬答,模仿擬答的寫法、思考脈絡,並且去對照題目與擬答,了解擬答敘述與題目的關聯性,因為擬答就是針對題目去做答,從擬答中可以學會看到某句題幹的時候應該如何寫、寫甚麼,而擬答中涉及的法條、法律概念、實務見解、學說見解,就是重點之所在。
簡言之,我用考古題來抓重點,考古題有的東西,一定是重點,應優先閱讀。請試想,一科裡面有幾百、幾千多個法律概念,而一張申論題考卷只有四題的出題,選擇題題數最多的法學知識也才三十題,出題委員不可能把整本書都命題,一定要擇重點來考。並且參考過去的出題軌跡是最穩妥的出題方式,出題比較不會起爭議。甚至說考古題是考試的精華也不為過,補習班老師也是參考考古題來抓出題方向及設計課程與教材。如果學弟妹不知道重點在哪裡,先從考古題下手就對了。
另外,推薦一本書: 佐藤大和-【圖解】狡猾的讀書法:應考必備!改變順序,短時間考出好成績。敝人的應考策略很大一部分是啟發自這本書,強力推薦學弟妹去看看,尤其是花了很多心力、時間但卻抓不到重點,迷失在茫茫書海的學弟妹,這本書裡面提示了能夠有效抓重點的方法。
再者,分享一句研究所學長教給我的心法:帶著問題去找答案。我當初在研究所看paper看不懂去請問學長時,學長說:「因為你沒有問題,當然沒有答案。」這裡的「問題」指的是你心裡想探究的疑惑,果然我懷抱著心裡想解決的疑惑,去尋找相對應的資料,就知道原來這個資料是用來解決這個問題的啊,讀起資料自然很有感覺,印象自然會很深刻。若用在考試上,就是在實際操作考古題以後,心中產生疑惑,再去找答案。
舉例:下列對於正當防衛之敘述,何者正確?(A) 防衛行為不得過當,否則無法阻卻違法(B) 緊急避難是正當防衛的其中一種類型(C) 偶然防衛符合正當防衛的要件,可以阻卻違法(D) 誤想防衛符合正當防衛的要件,可以阻卻違法,答案是(A)。
國考上榜不需要每科都很強,學弟妹可以去ptt看看歷屆上榜的學長姐心得文,就可以知道各科分數大致落點在哪裡,我歸納出以下幾點為上榜的大方向:
1.選擇題一定要把握住。
2.如果有一科特別不好會很驚險,反過來說,要致力找出自己分數的破洞在哪裡,思考破洞的原因並補上,你的分數就會有很明顯的提升。因為即使一直加強強科,分數的增加幅度還是有一個天花板。國考說到底就是一直把破洞補起來的過程,愛默生曾說過:「知識是治療恐懼的藥。」對一件事物的恐懼是來自於對它的無知,既然如此,把事物的本質搞清楚,自然知道要如何應對它,也不再恐懼了。以我的民法為例,110年我考49分(申 13,測 36),我深知自己民法根基不穩,於是我第二年選了一位講解基本觀念十分仔細的老師,另外我也把老師發的選擇題庫完整的做了一遍,111年我考(申 16測 44) 60分。在此勉勵學弟妹,不用懼怕弱科,等到你/妳把那科搞清楚、搞熟了以後,那科將不再可怕,甚至反而會成為你/妳上榜的助力。
3.申論題看似沒有標準答案,但我致力在大前提的部分盡量闡述構成要件,把知道的法律概念盡量寫上,條號我不一定都記得,但常用的會記得,比如殺人罪是刑法第271條、民法第184條第一項前段是故意過失侵權行為、後段是故意以違反公序良俗方法侵權,但法律概念的內容我會盡量闡述完整,然後盡量把知道的關鍵字寫上去。切記請不要空白任何一題,因為每一題都是獨立批改給分的,如果真的不知道怎麼寫,那從題幹裡面反推它可能考什麼,寫成大前提,再根據題目給的事實來寫涵攝,甚至只有抄寫題目,拿點筆墨分數都好。像我去年總分只差2點多分就上榜了,就是因為我有題目沒寫完,少拿了幾分。但今年都有寫完,算是值得慶幸的事。
剛升上大學時,因緣際會進入英文系,打算培養國際觀並提升語文能力,但是當時並對教學抱有熱忱,最後聽從親友建議去別的科系旁聽而接觸到法律系,覺得法律蠻有趣的,便開始修習法律學分。到了畢業前夕,因為家裡為了申請財產證明而到法院找公證人公證,當時看到書記官認真工作的樣子就被書記官這份工作深深吸引,之後就選擇參加書記官考試。
畢業後做的是傳產工程師,但自己不喜歡工廠的上班環境,壓力很大,在想理工科畢業的自己還能做什麼工作,在蒐集許多資料後,也詢問了身邊的家人朋友,決定報考公職,離職後兼職打工補習上課。為什麼選擇監所管理員的考科,是因為監獄學、監獄行刑法等科目,是平常較少人會去接觸的
因科技業景氣不穩,加上工作時間長且需要勞力,幾乎沒有準時下班過,時常需要加班,因科技業相對競爭,當年紀增長體力下滑時,可能面臨淘汰的命運,因此決定投入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