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準備考試背景說明
我是全職的,因為非本科系,和家人商量供應我一年全職打底,日後再半工半讀,前後歷程大概15個月,不得不說,國考這條路,家人支持非常重要。
二、準備考試之動機
私立科大外文系畢業,過去學生時代不喜歡念書,我如同動漫「高分少女」的主角一樣下課不是衝網咖就是衝電子遊藝場,只是我沒有在遊戲間結識千金小姐,也沒有在往後日子成為電競選手…
出社會工作皆是從事業務工作,後來因不懂法律,在社會上遇到車禍、勞資爭議完全不懂如何處理,傻傻被資方坑卻完全不知。我在之後的工作上接觸到勞動法律並拿到勞動部所發的就業服務乙級之後,萌生對於法律的興趣,那時備考期間坐在路易莎咖啡店研讀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時像是劉姥姥進大觀園一般,驚覺原來國家整部勞動大法-令資方厭惡不已,以及形式上保護勞工,但不懂得運用如同具文的勞動基準法原來就是這個樣子。
在工作期間,憑藉自己對勞動法知識為勞方申請調解爭議並事後拆分比例報酬成了我一部收入,並且在一次調解結束時,調解委員說我對法律有天分,建議我研讀法律,以及另外一次調解結束後,資方律師也說我對法律有天分,建議我考律師,在那之後我便與法律結下不解之緣。
後來覺得一些勞資糾紛案件因為我沒有律師牌所以始終無法進入法院,那時腦海中一直浮現過去那兩個人對我說的話,想著如果我有律師牌的話,我就可以進入法院打訴訟,而且我還可以賺取資方 法律顧問的錢,我就不會侷限在一個勞資顧問的身分,我就這樣辭掉工作,打算用兩年時間考取律師牌照,並且到東海大學修法律學分一邊唸書準備考試了。這段期間我也曾經被抨擊,一個私立科大非本科系跟人家考什麼律師,反正法律人似乎就是愛戰,當然我也是回擊回去,念書可以輸人,嘴人絕對不能輸人。
最後會參加司法特考是因為想說當作自己備考期間的期中考,檢驗這一年多以來的學習,畢竟我深信戰場上的老兵不是訓練場訓練出來,而是藉由大大小小實戰累積出來的,事實上寫這篇文的時候,我已通過律師一試,結果因為申論題目練習不足被111年司律二試慘電,預計112年再來一次…
三、選擇函授的原因
省去交通時間,半夜睡不著可以看函授,情人節沒有情人抱可以抱函授,而且金榜錄音錄影品質又非常穩定,幾乎不會遇到斷訊爆音的問題。我選擇司律金榜,裡面課程幾乎可以說是各個補習班課堂數最多最紮實的,而且課程講義也相當有份量,只怕讀不完,幾乎不怕內容不足的問題。
函授師資真的很棒,深深覺得能夠站在台上教課的老師,已經都是將學科內容牢牢內化,尤其就算本科,實際在校所學對於國考有幫助的也是有限,畢竟大學是給你學位,但要怎麼授課是它憲法上的講學自由,所以最終都是唸補習班,沒唸補習班只是拉長自己備考時間罷了。
四、各科目準備要領與時間規劃
實際上我從110年1月開始在東海大學修學分,那時只是覺得對法律有興趣,沒打算進入國考online,真正辭職投入國考是在110年5月開始,每天念書期間大概是從早上9點睡醒,看完一堂函授,吃個飯再讀一堂函授,這時時間大約在下午3-4點的時候,我會睡個美容覺再起來選擇看函授或是看書一直唸到晚上9點左右。前期我也不敢念太猛,怕後繼無力,保底大概就是一天至少兩堂函授,如果沒達成就會檢討原因。
在備考期間我不斷修正自己念書方式而且也不斷研究別人的上榜心得,深怕自己走錯路渾然不知,畢竟念書通常只有一個人,整個世界只剩下自己,如果閉門造車走往錯誤方向就慘了,所以我都不斷向人請示準備方法,再抽取適合自己的方式來用。
我念書真實時間一天大約只有5-7個小時,這是我每天用計時器算出來的,不要去相信網路上那些一天超過10小時16小時之類的,那種通常都是把上廁所、洗澡、吃飯、美容覺、OOO時間皆未刪除便計入進去,實際上我覺得那種數字完全失真,人一天的體力、專注度有限、不可能一直坐在書桌前看書,所以不要被那種虛幻數字矇騙。說不定那也是一種黑暗兵法,跟考試一樣,考場比的是輸出不是輸入,備考比的也是吸收多少,而不是花了多少時間,單比念書時間完全無意義。
科目(以下以司法四等為主)
(一)民法:
俗話說怕什麼來什麼,民法五編中我物權學最差,不知為何我覺得物權就是很抽象,連選擇題錯五題有過半都是物權而失分,且因為民法範圍實在太廣,我就沒在申論上花太多時間,結果申論果然考出我最不熟的物權,而且直接考分管契約,那時題目看到直接涼一半。我以為自己拿手的民法結果這種成績…
(二)刑法:
我在刑法上花的時間最少,看完就一直刷考古題,從四等刷到司律,反正我很愛刷選擇題,只要有選擇題的我幾乎都刷過。一方面我學法律方式是把它融入生活,像我平常看新聞就會聯想有無法律問題,例如我心情不好拿剪刀去剪路人頭髮我會吃什麼刑責,我去便利商店偷東西,著手、既遂判斷時點為何?如果採獨立呼吸說,那我開車把臨盆孕婦撞死,這樣是幾個殺人罪?平常腦袋就會去思考這些有的沒的結果刑法隨便念就是這種成績…
(三)強執:
我只有讀司律的函授沒有讀執達員或是檢事官函授所以這方面可能較無參考價值。
但必須說,準備司律的人單單一試的函授 完全無法應付三四等強執法。
現在考得越來越活,甚至是把實務上的難題直接出成考題來整學生,與其說考試是測驗考生讀的夠不夠廣、夠不夠熟,我覺得不如說其實是在測驗考生問題解決能力,包括司律考試在內,除了釋字以外我不太背字號、決議那些,我只會去研究字號、決議內容,但我不太會把時間拿去背無意義流水號,畢竟背一堆字號結果沒考,然後解題能力奇差的大有人在。畢竟現在不考純申論,從各大大小小考試都可以看出現在就是擺明要考生回答實務相關解題能力,可見現在記憶能力強+純啃解題書已經不吃香了,可能還是要定期追蹤高院座談會見解。話說,考四等考生票據法相關實在有夠粗殘…
(四)民訴:
民訴可以說是所有科目裡面深度最深的,民法契約有多自由,體現在訴訟法的處分權、辯論主義就有多活,像當初唸到61台再186我就足足思考一天,連吃飯都在想為什麼最高法院會採這個見解。這麼深的科目我建議還是要讀教科書。
(五)刑訴:
因為刑訴體系繁雜加上屬於政策性立法,所以整部法典修得非常亂,上手門檻變得相當吃力,但掌握最上位原則之後,整部刑訴只要不要考得太偏,幾乎都可以用上位原則解題,例如這次執達員刑訴第一題,警察恐嚇犯人 「不要再說謊」,否則「後果會很嚴重」,擺明就是考98+156,分數就輕鬆拿下了。
五、特別感謝金榜函授的師資
我特別感謝十堂解題課+錄製解題函授拯救了我的行政法,雖然執達員沒有行政法,但最後讓我在司律二試能夠振筆如飛真的要感謝十堂解題課,我真心覺得其他老師也要出版這種手把手解題課程。
六、給金榜函授學弟妹們的建議
這是我第一次考國考,能夠拿下司法四等真的歸功於法學知識與英文,尤其是英文,我拿了18題,因為我確信在四等考試中,科科等值不像三等還分比重,三合一一題2分,這是確確實實可以掌握的分數,換成申論題,你寫一票還不見得有分數…查查各個上榜者,每個三合一幾乎都在70以上,我考前也是把三等四等的三合一考古題都拉出來寫一遍。至於多數人害怕的作文,經過我測試,取分關鍵在於不離題加上篇幅=分數,我七月練筆的法律廉政,作文足足寫了四面,分數是40,這次執達員因為公文時間耗太多,我只寫了3面半,所以拿了34。
由我證明分數=篇幅,至於要拉大篇幅的方式,我建議是當作寫小說,寫一部讓評審就算知道瞎掰但也願意看下去的小說,像今年普考題目是斜槓,我就幻想自己已經考上律師,白天是執業律師,晚上到補習班教書、假日兼職家教,就這樣洋洋灑灑寫了四面,執達員作文是轉念,我就寫我從小家境不好,家裡無法供應玩具娛樂只能供應康軒參考書籍,我就珍惜家裡給的資源一路苦讀考上文華高中及台大法律系,後來應屆考上律師,最後結識同為出身貧寒的女友論及婚嫁,約定要給予下一代更好的環境。當然有腦袋的人都會覺得「聽你在唬爛」,這麼輝煌的事跡還來考國考幹嘛?但我用分數作賭注,寫作文技巧不是在比誰的詞句華美,誰更會雕章琢句,你不是羅貫中,也不是曹雪芹,沒人有辦法在短短80分鐘寫出千古絕唱,我用補習班老師及自己親戚真實案例做題材,即興寫出分數40/34的小說,就像諸葛亮的出師表,文章樸實無華,但只要寫得讓讀者動容便是好文章,雖然作文不可能成為你上榜的關鍵,但寫不好極有可能成為你落榜的關鍵。
還有各位考生雖然我這肥宅說這相當沒說服力,但唸書考試是長期奮鬥,必須要有充足體力,所以足夠睡眠、正常作息、適當運動會決定你在這個戰場上的生存率,把滑手機時間拿來運動,一定會超越我這個整天跟人筆戰的肥宅,如果可以的話,想辦法找同好一起組讀書會練習考古題可以幫助自己走下去。
另外,我這次律師二試失利,我仍會在明年捲土重來,這次以解題書為主,函授為輔,雖然我執達員會去報到,但我會繼續半工半讀,我對法律有興趣,但程度比起「專精」仍遠遠不足,首戰即拿下四等正取對我來說就像拿下新人王的幕之內一步對陣日本拳王伊達英二而敗陣、連戰告捷的拓海對陣須藤京一卻因引擎燒壞而敗北,后翼棄兵中主角貝絲雖一路披荊斬棘但在對陣美國棋王時,仍成砲灰,我跟各位一樣,我仍會在國考路上耕耘,請各位期待未來看到我律師上榜心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