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專技高考律師心得-韓宗烜
大概從3月研究所放榜後,休息到4月開始,先念準備研究所時較不熟悉的公法、刑法;7月時開始看的一試總複習函授;在一試放榜後開始看解題書練習,搭配補習班的二試總複習。
我在110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應屆考取台北大學碩士班公法組,畢業當年一試未通過,111年及112年一試皆有通過,但未通過二試。大學成績中上,自109年暑假起(大五),開始讀書準備研究所考試,至113年10月,總讀書時間約為4年。碩一碩二邊上課邊準備考試,碩三休學,全心準備國考,碩四上參加第三次二試並順利上榜。
第一年前半年準備公法組研究所有參加學長姐帶的讀書會,按照進度念完每周的考試範圍並寫題目練習輸出,在考完研究所之後,接著自己念國考的其他科目,第二年及第三年並沒有明確的讀書計畫,而是持續將公法以外的科目搞懂。民商法及刑訴是我的弱科,因此我花了非常多時間在這些科目上,慢慢把弱科拉起來。第二年及第三年有和同學一起組讀書會,但基本功不夠扎實的我,成效並不顯著。
第四年是我給自己設的停損點,於是碩士休學,自113年1月至113年10月全力拚最後一次。這一年我有訂定非常具體的讀書計畫,並按表操課。訂定方式是將要讀的書籍列出來,並按照二試的考試配分,依比例分配讀書時間。這樣做的好處是,會發現其實每一科分配到的時間並不多,能夠逼自己更有效率地讀書並做出取捨,也會少了很多焦慮的時間。
我從研究所就有做筆記的習慣,但我的建議是為了避免淪為背誦而忽略自己是否真的搞懂,在作筆記的時候要常常提醒自己不要抄書!而是要先思考過後,寫架構或是針對自己真的不懂的地方再寫就好了。一開始我是寫紙本筆記,後來我是用notion作筆記,我個人非常推薦,省時省力又能隨身攜帶。
根據前幾年的備考經驗,我認為在考前把所有科目再run一次是很重要的,可以穩定自己的上場狀態,同時避免偏廢。因此,我的時間規劃是分為一試前及一試後,分配方式是相同的,主要是要確保自己在二試前能對每一科都有一定程度的熟悉度。
我推薦宋定翔(王俊翔)老師的民事訴訟法課程及民訴解題書。民事訴訟法一直是我最弱的科目,但在老師的課程中,老師的講解非常仔細且條理清晰,將複雜的概念拆解得易於理解。老師的邏輯脈絡非常清晰,能夠幫助學生迅速掌握考試重點,並且能夠連接每一個爭點。這樣的教學方式讓我能夠突破民訴的困難,從而提升了我的學習信心和成績。
我認為準備一試一定要刷題目,至少要寫3年的考古題並且確實檢討。我在檢討的時候,也會去連結相關的爭點。一試的考試方向與二試雖有重疊,但還是有不同之處。尤其專注於準備二試時,可能會忽略一些一試很愛考但相對冷門的法條,比如刑期計算、日期等等。因此,我的建議是要預留一個月的時間,寫考古題、檢討及翻翻法條。
我認為二試的準備除了要有足夠的輸入以外,輸出更是重要。我在前兩年都花很多時間在輸入,除了考研時期,後來幾乎沒有寫考卷。然而,要在考試的時間內,寫出架構清晰、內容完整的考卷,真的需要靠平常多加練習。打底一遍之後,其實就可以開始寫考卷了,在寫考卷的過程中可以培養自己的問題意識還有抓重點的能力,發現不會寫的爭點,可以先靠自己的讀過的東西想想看,再回去翻書,這樣能更有效率地掌握該科目。最後會發現,輸入跟輸出其實是相輔相成的,千萬不要害怕寫題目!
我的備考歷程很長,也落榜了很多次,在過程中經歷了自我懷疑的低潮期、躊躇不前的撞牆期,到後來穩定的成長期。初期我的備考心態很爛,常常想我是公法組,民商法又很弱,在國考民商法占比高的情勢下,總覺得自己還沒比就先輸人一截。轉念之後,我認為身心狀態也是實力的一部分,便開始灌輸自己樂觀正面的想法。民商不好沒關係,讓刑公來救!要當自己的教練,隨時注意自己的讀書進度以外,也要維持選手的身心。國考生就像運動員一樣,我們每日每夜在書桌前付出的努力,都是為了要在比賽那天好好發揮,「沒有一定會輸的比賽,除非放棄」,希望各位無論如何一定要堅持到最後,加油!
大概從3月研究所放榜後,休息到4月開始,先念準備研究所時較不熟悉的公法、刑法;7月時開始看的一試總複習函授;在一試放榜後開始看解題書練習,搭配補習班的二試總複習。
考試期間我某個月身體特糟,壓力太大足足生了一整個月的病,一下子感冒一下子拉肚子一下子胃痛到無法走路,真的是可怕至極!但病好後一直過著規律地考生日,真的是抱持著一次就考上的心態在過每一天,所以壓力極大,所以還是會有適時放鬆的日子出去玩,玩完繼續奮鬥,而且身旁還是有一群一同用腦子的人類在一起努力,那種支持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
縱使是像我這樣的人依舊可以考上律師,所以不用擔心自己做不做得到,重要的是願意繼續努力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