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特考考取心得

112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心得 - 王○悅

112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心得 - 王○悅

#一般警察特考#行政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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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基本背景

準備考試前的職業是南山人壽旅行險部門的行政人員。朋友在大學畢業時就已經通過海巡考試,當時我就決定在30歲之前先把想做的職業體驗過一遍之後再去考公務員考試,在選擇考試項目時正好有新同事推薦考司法相關的職業,於是我在考慮過自身性格及家人朋友的意見後決定參加行政警察考試。


二、選擇志光的原因

推薦考司法相關職業的新同事當時正在備考檢察官,同時也是志光的學員,於是經過他的推薦和爬文網路上各家補習班比較,認為志光在警察考試的成績非常亮眼,於是決定報名志光。


三、當初報名課程

我選擇的是在家上課,一方面是因為家住在海線,距離補習班較遠,另一方面備考初期我仍在職,經常需要加班,無法配合上課時間;在家學習的好處是能夠配合自己的時間安排上課,遇到不懂的部分也能自行倒回去重複聽,另外在練習題目時也能配合影片一起練習,我認為比面授的靈活度高,但同時也需要更多的自制力,若能避免身邊的各種誘惑或環境允許(不會被人打擾)的話,在家是非常好的選擇。
我報名的是111~112年的長效班,因為備考期間也有試聽其他補習班的教學方式,我認為志光的師資安排及老師的教學方式都比較適合我,在法律觀念上教得很仔細,較容易吸收理解;雙循環課程非常的棒,由於備考前並沒有接觸過相關科目,初期學習的時候有些部分仍是一知半解,在第二次循環課程時能夠再一次的複習並結合兩次的學習內容,之前不太懂的部分就能夠有效的理解,我認為雙循環課程是上榜的關鍵,第一次學習的知識能夠在第二輪課程時鞏固,是非常棒的課程安排。
考前兩個月是非常重要的最後衝刺,參加奪榜班對我來說非常有必要,由於前期都是在家學習,無法從其他考生身上參考學習經驗,心理上也開始對自己的學習程度感到不安,參加奪榜班之後能更好的跟其他考生交流,不太理解的部分也能夠共同討論,無形中複習了考試內容,另外也能夠感受到大家的學習熱忱,在唸書時也更有動力,志光提供的讀書空間也能有效抵抗誘惑,將專注力更好的放在書本上,除了冷氣太冷之外,真的非常推薦參加奪榜班。


四、補習班提供的資源

有參加全真模擬考。能夠通過考試大致了解自己的學習程度跟弱點科目,能夠更好的安排之後的複習。


五、考科準備技巧

1.法學緒論:在法學緒論考試中,憲法考題是重中之重,有些題目會夾雜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的內容,非常容易搞混,我建議先將憲法增修條文背熟,再配合憲法講義將憲法本文的內容學習起來,另外釋字也非常常考且內容也相當冗長,沒辦法每一個都讀過,建議勤練考古題,題目不要只做警察考試的內容,各個考試類別的歷年考古題,四等三等的都要練習,也要注意答案是否因為觀念變遷而有更改,111年開始的憲判字也要複習。
2.民法:民法法條太多內容太複雜備考的時間也有限,不太容易從頭學習,我是先從考古題開始練習,再搭配講義詳解一點一點的理解觀念,這讓我在兩次正式考試時,關於民法的題目都沒有出錯,若沒有足夠的時間學習民法,我認為可以試著這樣學習。行政類的法條也很常考,建議多花點時間記憶,其他部分多多練習考古題,基本上分數都不會太差。
3.刑法:不要因為有些法條不常考就跳過不念,往往越不起眼的法條越容易成為考試時的大魔王,我的方法是將除了內亂外患罪和妨害國交罪之外的法條和修法理由全部記憶,再依照每一條規定找出歷年考古題來練習寫申論,這個辦法雖然耗費時間精力耐力心力跟手腕會很痛,但能夠讓你詭譎莫測的正式考試中答題得毫不費力,如果真的沒辦法將法條內容完全記起來,就取法條和理由中的關鍵字來背(ex.Q:甲夫乙妻丙幼子,若甲外遇拋家棄子,請問構成遺棄罪嗎?A:一、刑法第294條違背義務遺棄罪(盡量把條號記起來)二、對乙妻不成立,WHY?(法條內容keyword:對無自救力之人...)三、對丙幼子不成立,Why?(理由)四、結論)每練習一個題目就將關鍵詞跟結論記起來,不用背到一字不漏,但至少內容都要大致記起來,有些法條一考就死一片人,但我們要做的是笑到最後的人。
4.警察法規:基本概念建議全部都找考古題來練習寫申論,在參考了歷年考題後,我認為基本概念考申論的機率非常高,因此也是這樣準備的,基本概念很容易忘,相似的內容在初期很常搞混,要不厭其煩的重複練習,有些概念跟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執行法類似,可以順便一起複習,事半功倍。
5.警察法:警察法的題目非常愛玩文字遊戲,我的方式是一字不漏全部背起來,背誦訣竅可以參考YT影片老師的方法,非常好記又不易忘記,另外還要勤練考古題訓練敏銳度,否則在正式考試時非常容易陷入文字陷阱中。
6.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先看一遍法條留個印象再配合考古題一起練習會更有效率。
7.警察職權行使法:釋字第535號必讀,不要只念6、7、8條,建議法條全背並且所有的法條解析都要看,老師有圈關鍵字的地方都要注意,同樣要不厭其煩的一遍遍複習,這樣讀書雖然費力,但成效在正式考試時最能有效體現。
8.社會秩序維護法:不管常不常考把法條全部背起來,背的同時也要去理解法條解析,有些法條跟刑法內容相似也能夠順便一起複習,摸蜆仔還能兼洗褲。
9.警械使用條例:剛修法比較容易考,因為修得比較多,不建議練習考古題,我的方式是全背跟理解法條解析,另外把老師提供的參考資料全都看過。
10.集會遊行法:有些法條還未修法但實際上已無效力,需要搭配釋字一起看,多念幾遍法條和解析跟練習考古題,追懲制跟預防制還有一些基本概念弄清楚基本上就沒問題了。
11.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基本概念弄清楚,多練習考古題,行有餘力的話把法條背起來,背不起來的話一定要記關鍵詞。
12.犯罪學:全背的同時也要去理解,可以在練習考古題時順便背誦,事半功倍,選擇題有很多文字遊戲,必須多練習才不容易中招。
13.國文:作文能力是過去所有閱讀量的積累和沉澱,不是一蹴可及的,短時間內要提升的話建議多記一些成語跟名言佳句,閒暇時多參考其他人的範文,參考歷年考題並在心中默一遍想寫的內容,保持腦袋的靈活度,考試時才不容易被題目困住。
14.英文:有些單字較常重複出現,建議多練習,另外就是自求多福。


六、鼓勵未來要考試的同學

不要重複去練習已經會的題目,也不要害怕申論寫不好拿到的低分,已經爛熟的部分先放一邊,越是不會的題目越要去練習,所有在考前得到的挫折都是學習的養分,就是為了在正式考試時得到上榜的果實。
不要去聽信其他人說法條不用背的鬼話,多做題目就會發現,四等考試的題目很多都是考基本概念,法條讀得越熟越不容易踏入陷阱,在做考古題時建議把法條也放在旁邊,若有做錯就能夠即時複習法條來理解原因,同時也能無形的把法條記憶起來,不要怕麻煩怕辛苦,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祝各位都能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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