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心得

103司法特考 四等 監所管理員 李宗哲

103司法特考 四等 監所管理員 李宗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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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之所以會選擇公職考試,是因為那時候大學剛畢業,正逢金融風暴,害怕投入就業市場的待價而沽,長期沒工作又沒有努力的目標,忍受不了這種徬徨的狀態,便和大家一窩蜂考研究所,但是到最後實在沒興趣就休學了,但是由於畢業一段時間了,與業界已有脫節,在面試時說出自己的三心二意後才來找工作,也沒辦法受到主管的青睞,而且在公職退休制度明顯比一般勞工好的情況下,便決定投入不用面試,完全靠個人努力程度決定輸贏的公職考試。

而最後決定鎖定司法特考的機緣,則是因為高普考的科目,全申論題型的,入門門檻太高,很難把專業科目融會貫通,而有選擇題的類科,我又深知自己沒辦法像學生時代一樣讀得那麼細心,因此選擇偏背誦理解答題的司法特考。而之所以選擇監所管理員的類科,則是因為三等需要口試,覺得自己沒辦法表達流暢獲口試官青睞,而在四等類科裡,只有監所類有社會學科,當時想如果不幸落榜可以不必從頭開始,還不必時常注意法條的變更(這種想法不好,因為開始準備後才知道,準備過程真的很煎熬,絕對不想再多經歷幾次)。

決定類科後就是要決定輔考教材了,當時想面授的好處就是可以有問題問老師,或跟同學討論,但是我比較內向,所以其實這兩個好處我也都用不到,所以選擇【超級函授】;因為函授每個月教材會定時送到手中,減少前往補習班的路途奔波,而且如果有聽到恍神或者是聽不懂的地方可以一直重複聽反覆咀嚼授課內容,而且【超級函授】又有貼心的全課程彩色版書版書,甚至連老師沒抄黑板,只有口述的部分都抄下來了,讓我可以專心於課程內容,減少了抄寫的時間,大幅減低了學習的負擔,而且課程內容與教材,跟面授是完全一樣的,不必擔心會遺漏了甚麼重要訊息,讓我在準備過程中無後顧之憂。

提供我的準備方式與心得,與亦有心想準備監所的同學一起交流:

國文:在平日有看古文觀止培養語感,公文部分則是在考前幾個禮拜每天抄寫一次格式,並看報紙社論來增加遣詞用字的嚴謹度。

憲法:老師運用了許多有趣的記憶方式,去背誦一些繁瑣的人數題與比較題,有時候看到題目回想答案時,就會想到老師常講的答案就在題目裡,然後就會有如天外之聲般的想起了老師的記憶方式。

法學緒論:程怡老師將艱澀的法律用語用表列或條列式的方式,讓我對各個法律,都有初步的理解,但是,因為法緒範圍太大,因此只把目標放在總論和刑法全拿,其他部分和憲法一樣,大量做題目來應對。

英文:說來汗顏,其實函授老師在小小一本課本中,複習了重點文法,也補充了許多重點單字,但是因為個人對英文實在沒興趣,目標只放在文法題與閱讀測驗盡量拿而已,但是對學習英文有心得的同學,老師的教材是很棒的複習工具。

刑法:這科老師使用了大量的實例與幽默的口吻解釋個條文之間的構成要件,而且教材是手寫的,因此可以很清楚知道自己實際在考場上的版面應該如何分配,各種題型的寫法,以及爭點多少之間內容的取捨,上到最後,看到新聞事件,腦海都開始浮現個條文的構成要件,因此無形中在平日練習了很多次的刑法的解題流程,而其中,刑法12-31條是必熟法條,即便你構成要件不大熟,但是這幾條丟下去,至少會有一定的架構出來而有一定的分數。相當因果關係與業務的定義更是常用的判例。解題方面,我則是用四平八穩的三階段論述,開頭用破題法點出罪名,再依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去做分析,這也是老師自第一堂課就一直強調的方式,若要分成實務見解和學說去做論述的話,以四等考試90分鐘來說,是來不及寫的。

犯罪學:老師以一張圖貫穿了整個犯罪原因論和防治論的架構,了解當時的時空背景,方便記憶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理論出現,上到最後,融會貫通,新聞仍是最好的練習工具,嘗試是否能以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等各理論的觀點,來解釋他為何會犯罪。此外近年常會出現應用題,如去年出現與監獄學結合思考的社區處遇,或者是能夠如何應用在機構處遇中,或者日常生活如何依此理論去防治犯罪,在矯正三科都有這樣的現象,因此讀到最後,必須將這三科融會貫通,才有比較好的成績。

監獄行刑法:這科沒有捷徑,只有一個字「背」。在前6個章節,必須到最後能聽到例如收監文件,就能反射出內容,其他章節最低需求則是必須要有辦法說出條文大意,不過其實在讀前6章節時,也會讀到後面的部分,所以心力上負擔並沒那麼大。除了本法法條外,老師以法條串的方式,如果本法與細則寫完之後,發覺還有空間可分配,就能補充一些相關法條,充實內容,加上使用的教材是手寫的,因此能夠很清楚在哪種題目必須寫甚麼內容給閱卷者看。另外,今年開卷第一大題,令我心受震驚,那時候腦海中除了本法第一、二條外根本根本想不到要寫甚麼,好在老師在課程最後,有提醒要背誦一些萬用法條,與萬用內容,事實證明,這些內容,閱卷者會有一定的給分。之後的題型還會有這種會有這種獨創題出現的可能性,因此一些平常看了就過的萬用法條用到的機率可能會提高。

監獄學:當把以上3科都念到一定程度時,其實這科只剩半科了,如一開始的矯正模式,懲罰模式、矯治模式、正義模式,其實把犯罪學的古典、實證、新古典的內容丟進去,其實內容就差不多了。行刑制度章節,則和監獄行刑法搭配在一起寫,更有畫龍點睛之效。新東西差不多就是一些管理模式、受刑人適應方式、暴行理論之類的東西,還有各類型受刑人的處遇,其實可以搭配監獄行刑法去做聯想,如受刑人的調查分類、戒護、作業、衛生醫療、教化、更生保護等,都能以該受刑人的特性去做聯想。此外,近年監獄學有很明顯跨科的趨勢,如去年考了,貝加利亞、龍布羅梭等人對監獄制度的影響,這在監獄學課本根本不太提到這些人名,勢必要以犯罪學的內容回答,還考了縮刑制度,以監獄學課本來說,能寫的內容根本不多,就還要寫監獄行刑法的東西來充實版面,今年則是考了和緩處遇,純監獄學的內容大概只能講累進處遇的意義與益處,還是要搭配監獄行刑法去作答。因此建議,此科若放在其他3科都有讀到一定程度之後再接觸,能有事半功倍之效。

當時剛放榜時,因為還在上班,沒辦法及時查榜,當我接到【超級函授】來電說我上榜時,心中百感交加,想當初準備,在讀不下去時,就會想到母親已然花白的頭髮,若我不考上,難道還要讓他們在外工作之餘,還要為我擔心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嗎,因此更堅定了我要考上的決心,感謝雙親從頭到尾都對我無怨無悔的支持,讓我能夠專心準備。

某位老師曾說過:國考就像等公車,時間到了就上,但是我卻覺得,如果沒有用正確的方法等,可能跌跌撞撞腳還碰不到車,因此,我很感謝【超級函授】提供了完整的教材,讓我有堅強的後盾,使我考取。祝有心想報考此類科的人,明年都能當我的學弟妹,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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