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心得 - 黃○卉
法院書記官,是個全考法科項目的考試,在準備考試之前,評估過自己的個性,發現學科真的記不起學者的大名及學名,而自身對於法律是比較感興趣的,最終就選擇了四等法院書記官。
法院書記官,是個全考法科項目的考試,在準備考試之前,評估過自己的個性,發現學科真的記不起學者的大名及學名,而自身對於法律是比較感興趣的,最終就選擇了四等法院書記官。
畢業於財經法律系,故畢業後即決定利用所學專業考取司法特考,因沒能在應屆即上榜,又不忍放棄,在經濟壓力下,選擇了半工半讀。
因我是兼職考生, 每週還要工作20小時, 所以能上課及念書的時間相對少, 且因年紀的關係, 體力相對不像其他考生那麼好, 能念書的時間只有6小時左右 (週末有時會念8小時), 因此安排上很重要. 上課時若有聽不懂的地方, 我會趕快花時間弄懂, 不然積太久又要一直上新的東西, 會發現後來也沒時間再來處理這問題. 我覺得正課底子打好很重要, 若底子不紮實, 只是一直練習考古題, 寫出來的內容可能也不一定能獲得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