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心得 - 鄭○真
因為對當時的工作無論是薪資還是工作性質都不是很滿意,公務員相較之下比較能讓自己發揮所長的感覺,另外因為在了解書記官的薪資是在能進行的考試選擇是相對較高的,所以決定報考書記官。
(一)背景介紹:
我畢業於某私立大學的公共行政學系,系上雖然有開設法律課程,但在課程的介紹上並不深入,只有初淺的介紹,在學習上主要還是靠補習班老師的講解以及自己看書。
(二)時間分配:
(1)年度規劃:
①前期跟著補習班老師上課進度,老師上到哪裡就複習到哪裡。
②課上完之後,就開始練習做題目,遇有不會的問題就馬上回頭找答案。
③閱讀課本的期間要控制妥當,如果課排得太晚,就要自己提前先看。(適用於準備期間一年以上同學)
(2)一週規劃:
書記官專業科目共有五科,星期一至五一天看一科,六日針對進度落後科目研讀。
(3)一日規劃:
①一天扣除吃飯休息時間,大約九到十小時待在圖書館,早上八點半到圖書館報到,中午十二點回家吃飯,一點回到圖書館,遇補習有課則三點半離開,沒課則讀到五點回家吃飯,六點再到圖書館讀到九點。
②早上以及下午時間都是用來讀專業科目,晚上時間用來複習共同科目。
(三)各科準備方式:
1、國文:
(1)公文:這科很好準備,只要把格式記熟,考試時格式正確,基本上都可以拿9到12分,至於要再提高,就要看個人的文筆了。這科雖然不能贏別人,但分數沒拿到就會落後別人,所以一定要掌握。
(2)作文:
作文就不太容易準備,除了格式符合起承轉合外,要多記憶一些名言佳句,和古今中外的故事,這些都可以作為答題參數,有關名言佳句,可以去看看四書集註,裡面有很多以前學過的句子都非常好用。
(3)測驗:測驗題多做題目即可。
2、三合一:
(1)法學緒論:老師的課每一堂都有去上,可以幫初學者建立很好的體系,要特別注意總複習講義裡面有關特別法的題目。
(2)憲法:老師的書上有很多題目,盡量做完,考前可以只看寫錯的題目,另外,灰色那本講義做得很不錯,尤其是有關數字的題目裡面都有答案,考前可以多翻那本。
(3)英文:這科是最難準備的,對於英文不好的人來說,花太多時間讀英文還不如多準備專業科目,所以我會建議多背單字就好,另外要注意考試時,雖然前面的單字題可能都不會寫,但課漏字和閱讀測驗可能都很簡單,千萬不要因為前幾題都不會寫而放棄,一定要把題目看完。
3、民法:
(1)民法比較難讀的地方就是條文太多,平常就要下苦工去記憶法條,千萬不要等到考前幾個月才去看,否則一定來不及。我第一次準備時,就認為考前在背一背就好,但試考前有太多東西要看了,根本背不完,所以分數慘淡。
(2)另外,民法一樣有不少實務見解,建議把實務的字號及內容寫在筆記或法典上,日後一看到相關法條時,馬上就能連結該爭點。
4、刑法:
(1)這科算是我最有心得的一科,相較於其他科目有趣。
(2)刑法雖然條文少,但是理論異常的多,很多都是條文上沒有的,建議選擇上課的老師時選經驗豐富的,在他的架構之下可以清楚明瞭整部刑法的規範架構以及答題方式。要學好刑法,要對於架構非常熟悉才行。
(3)刑法的理論過多,較不容易記憶,所以我建議自己製作筆記,如此在坐車或等車時間隨時可翻閱,效果很好。另外,實務見解的字號記憶方式也是一樣。
(4)刑法條文也不容忽視,在分則以及刑罰論部分,條文都很重要,千萬不要認為刑法的條文不重要。
5、訴訟法:
這一科不容易準備,除了看完課本外,主要都是做題目,另外要特別注意修法議題,幾乎每年修法都會考。另外,我覺得老師的爭點班效果不錯,會幫同學整理較重要的單元,且更深入的講解,如有修法也會說明,如果有開這種課,可以考慮參加。
6、法組:
(1)法組條文雖然不多,但是要背的東西也很多,我都跟著老師的上課進度,上到哪邊就複習到哪。
(2)自己做筆記,記憶重要釋字的字號、內容。
(3)注意修法或時事問題。
(四)給學弟妹的話:
相信很多人認為非法律系的人考司法特考會很辛苦,甚至懷疑是否能考贏法律系的學生,不可否認的,準備起來確實吃力,要花更多的時間吸收,但法律系學生也是花了四年時間去學習,想要一開始就和他們站在同一起跑點本來就不可能,但我相信就算是非法律系學生,如果認真學習,絕對可以學的比法律系學生好,不光是我而已,很多考上的人都是這樣。
另外,在考試的規劃上,如果是非法律系學生,不用急著第一年就考上,可以預定個兩三年的期間,第一年先把所有科目都讀完,第二、三年除了複習之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親手寫題目,這真的很有幫助,一定要做。
最後我想說,準備國考的路真的事非常辛苦又漫長,沒有經歷過的人絕對無法感受,尤其是全職考生沒有工作,面對同儕都找到工作的情形下自己卻還在考國考,這種壓力我都很能體會,但是不禁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當你看到榜上有名時,這一切都會值得了。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要好好把握能讀書的時間,只要用對方法時間到了一定能考上。
上一則:106司法特考五等錄事-陳杏淇
因為對當時的工作無論是薪資還是工作性質都不是很滿意,公務員相較之下比較能讓自己發揮所長的感覺,另外因為在了解書記官的薪資是在能進行的考試選擇是相對較高的,所以決定報考書記官。
考試前有做過電子銷售、後來聽從兄長建議說本人既然在大學有修過部分法律學分,可以去考法院書記官,兄長的警察考試也是在志光補習,因此選擇志光。
畢業於華南高商普通科(對只有高中畢業XD),從小就對於法院有著莫名憧憬的我,本來打算就讀法律系,奈何成績沒辦法達到自己心中理想的大學,直接索性不讀,當初的想法就是覺得大學讀完四年還是要回來補習考工作,那不如直接先取得工作再去進修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