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考取心得

106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方信琇

106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方信琇

非本科系考取

#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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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間規劃

課程結束前:依照補習班的課表安排唸書進度,於下次上課前會將前一次上的內容複習完,如有餘裕,會一併練習題目給老師改。

課程結束後:週一至週五將一天分為三個時段,上午9:00~13:00準備實體法(民/刑法),下午14:00~17:00準備程序法(民/刑訴),依次輪替,統一晚上練習寫題目(約19:00~22:00);週六準備法院組織法和共同科目;週日休息。

2.工具的使用
為了方便複習,我習慣將重點濃縮整理在便利貼上,貼在對應法條旁,並註記相關之法條組、實務字號或概念比較,每當閱讀該條文時可一併複習以加深印象,另一方面也可控制筆記的字數;另以螢光筆或括弧方式凸顯法條關鍵字,可加快複習速度。

開始準備考試以來,我不曾換過法典,除了因為重要筆記全部在上面之外,熟悉法條的座落位置、排版,我認為對於記法條也很有幫助;如有修法,則以便利貼新增,新舊法條的差異便可一目瞭然。

3.讀書方法

(1)個人的讀書習慣:我在閱讀課本時,於充分理解課文內容之後,會從重要段落擷取關鍵字(句)整理、濃縮成我認為考試時必須且是我能夠在時間內呈現的篇幅(實務見解或學說見解亦同);基本的寫題形式(如刑法正/共犯的寫法及涵攝或法律概念的定義、要件及法律效果)會事先整理答題模板,不僅能縮減作答時間,也能使答題簡明扼要。
 
(2)練筆的方式或是其他練習題目的方法
a.是否參與所有補習班各項模擬考試,對您有什麼幫助?
Ans:無,僅參加過課堂考試。
參加課堂考試能體驗實際作答的臨場感,學習在有限的考試時間內如何審題、列大綱及完成作答,並檢視自己的不足及時予以改進。  
 
b.蒐集參考考古題再自己重複做題目,對您有什麼幫助?
Ans:我平時會找各類科的相關考題做練習(不限考試類科),以全方位洞悉考點及熟悉答題架構,反覆持續練習不僅能培養作答手感,也較能掌握寫題方向、答題篇幅及學習如何鋪成答案以凸顯考點,並建立自信心,正式考試時便不再害怕面對題目!

4.考取經驗與準備技巧
法院組織法算是我準備的考科中令我相當苦手的一科,雖然常聽很多人說這科沒有深奧的法理及複雜的學說,是最好奪分的一科,但無奈我的考試成績總不盡理想。後來歸究出幾個原因:一、所涉法條繁雜(含訴訟法、行政法及其他特別法),欠缺有系統的整理致不易理解、記憶;二、多為理論性或技術性規則,內容較枯燥。後來有幸遇到名揚老師,將我這一科從谷底救了上來。

老師的課授課內容充實且有條理,卻又不流於枯燥,不論是講解法條或實務、學說見解,皆不輕易馬虎帶過;若遇較為複雜者,會以架構表有系統、有層次地書寫於板書上,並附記相關法條,使同學一目瞭然、易於理解記憶。

於每章節結束後,老師會馬上帶同學實際練習考古題,並親自示範如何開標題及答題的鋪成順序、技巧等;重要的法條、字號或概念會不厭其煩一再提醒同學注意,並鼓勵同學多練習題目給他批改。

所以今年我調整這科的準備方式,改以課堂的筆記為主,以掌握課文重點,法條及代表性的實務見解盡量多看多記,並勤加練習題目。實際寫作真的很重要,因為讀了再多,若考試無法發揮仍是枉然。寫完後可以請老師批改或與老師討論,才能了解缺失及盲點。

若不擅長自我規劃讀書時間者,個人經驗是先依照補習班的課表安排讀書進度;課程結束後,會將平日分成三個時段,分別準備一科實體法及一科程序法,每看完一個段落後接著練習題目,加深印象。假日則準備剩餘的科目,時間較為彈性。

若不想額外花時間做筆記,我認為可以一開始選擇一本自己看得順眼的法典,將重點整理濃縮於便利貼上並貼在對應法條旁做為補充及提醒,在一次次翻閱法條的過程中,自然可增加複習的次數。

於考試時間內完成作答很重要,所以平常唸書時就可以練習隨手將課文或實務、學說內容的重點濃縮成自己在考試時間內能寫完的篇幅,或是整理常用的答題模板,正式考試時才能信手拈來、將時間花在刀口上。

熟能生巧、勤能補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道理,但真正做到的人卻不多,平時一定要找機會多練習寫題,而且不要害怕請老師改題,多與老師討論,申論題一定可以越寫越好,因為,努力不會背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