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司法四等監所管理員心得-黃冠維
老師說過,我們是來考試,不是來做學問,考試本身就具運氣成分,而你掌握了大部分的重點考題熱區就有更大的機會上榜。
我畢業於私立大學哲學系,畢業後沒有什麼專長和社會經驗,服完替代役後在原本服役的學校幫忙代課,由於並非教職出身,僅能兼課補貼生活費用,經過一翻思索後,認為國考這條路雖然辛苦,但對於想謀求穩定生活的我來說,值得去拚看看。
由於姐姐是在補習班補習上榜的,證明非本科系學生也能拚司法特考,由此萌生了報考書記官的念頭。但在生活費的壓力下,我無法全職準備,所以平時仍有代課,只能利用自己的空堂時間備考;另外,有感於自己的能力不足,我決定到附近的補習班詢問相關細節,在討論可行方案、思索自己的備考模式後,發現函授很符合我的需求,讓我能夠隨時隨地利用電腦或平板上課,不需要受到平時在校備勤的限制,只要我有時間就可開始上課,也能兼顧學生狀況,於是決定購買函授的雲端課程,準備書記官考試。
民法
民法範圍很大,光是法條就超過一千條,令人望而卻步,幸好補習班的師資優秀,前幾堂課就讓我對民法產生了興趣,發現它其實很生活化,只是我們不曾用法律概念去理解,讓初學的我跨過了心裡的那道關卡。補習班寄來的板書很用心,一字不漏的幫我們抄上去,而且按照老師的粉筆顏色來摹寫,讓沒有太多時間的我省去做筆記的辛苦,只需要把其他補充的資料謄進去,專注理解老師上課的內容就好;老師編的講義也是精華所在,上完課之後把重點放在講義上,不懂的地方就搜尋課本內容。另外可選購解題書,作為自己答題的模板,我自己有額外買一些破題書來練習;補習班也提供課業諮詢,在上面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的問題,很有參考價值;若平常需要檢視自己的學習進度,補習班的雲端看課系統也能記錄我的學習日期,一目瞭然,而且能自動跳進上次觀看時間,這種小貼心也讓人覺得窩心。
刑法
刑法也是一大科目,比起背誦,更著重在構成要件的涵攝,老師上課時會用許多圖表來幫助我們理解概念,不可將行為人的論罪過程本末倒置,否則就算罪名寫對,分數也不高。所以在這一科,必須正確理解每一條罪的內涵,我會將老師說的重要關鍵、學說、實務見解與易混淆之處,直接寫在法典中,若中間遇到修法,一定要馬上用便利貼提醒自己,很可能成為考試範圍。
民事、刑事訴訟法
我會建議在將民、刑法打下一定基礎後,再開始讀訴訟法,否則容易覺得索然無味,甚至不得其門而入。民事訴訟法的爭點固定,但每年一定要注意是否有修法,一樣有相當大的機會成為考題之一,老師在考前一定會再三囑咐,所以不用擔心自己漏掉任何資訊;相較於民訴,刑事訴訟法顯得較複雜,這幾年也有大幅度修法,所以老師上課會不厭其煩地向我們鑑往知來,不讓我們陷入邏輯上的矛盾,講義上也會補充容易混淆的概念,用詼諧幽默的方式讓人印象深刻。遇到需要背誦的實務字號,一樣要寫在法典中,每翻一次就在腦中默念,直到變成反射動作為止;另外,我會把自己想像成被告或檢察官的角色,設身處地去思考每個角色所持的立場及人權正義實踐間的衡量,在解題上能幫助我多元思考。
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一直被認為是背誦型的科目,而且上課堂數也不多,我自己也是安排在後段才開始上課,其實法院組織法就是關於司法體系的組成及審判、行政的內涵,同時涉及憲法與一些重要的大法官釋字,確實不得不背,而且背得愈多,分數愈高。它不難讀懂,卻在書記官類科佔了很重要的角色,因為它在理解上所花的時間最少,卻有很高的投資報酬率,所以老師在課堂上總是說,他會從第一堂課開始「總複習」,一直到最後一堂課,我們「想忘都忘不掉」。法院組織法的法條很少,能記多少就記多少,特別重要的法條一定要全部背下來,跟著老師搭配釋字一起記憶,一定能拿到不錯的分數。
國文(公文、作文)
回想自己的求學過程,一路上國文不是太差的話,基礎都是有的,再來利用個兩三天把課上完,就自己利用念法律念到油盡燈枯的時候,拿出國文課本來做做考古題、讀幾篇優美的作文,好讓自己脫離一下現實,讓人很放鬆。國文需要的是「解題技巧」,老師上課時都會將常出現的「關鍵字」傳授給我們,國考題目通常很長,而且一定會遇到沒看過的古文,除了平常盡可能大量瀏覽,充實文學常識外,學好了解題技巧,就算不懂題意,在分數上還是很實在的。不要求全部理解,只要透過老師課本上的大量考古題,幫自己計時,就能練就秒速解題的功夫,把餘裕的時間用來寫作文與公文,才是上策。
公文的練習,最晚要在考前兩個禮拜開始,參照我們自己寫的範本,格式上一定要拿到分數,在「辦法段」老師也會整理十幾條經典範例讓我們背誦,以免陷入腦袋空空的窘境;至於作文,占的分數很大,就算無法寫出詞藻優美的文章,至少也要有篇幅,平常我會把老師所列出的文章,在我覺得認同作者的部分用筆圈起來,方便背誦文句,按照每年所出的題目進行分類,擬定每一類要寫的大致方向及段數,讓自己不至於臨場時感到慌亂。另外,公文與作文雖然不需要太常練習,但至少要把握每個月的申論批改服務,掌握自己的程度。
法學知識與英文
這科是唯一的全選擇題,但法學緒論範圍較廣,除了上課之外,還須勤做考古題,培養一下法感。這科其實是法律的入門科目,在讀完民、刑法及訴訟法之後,在法緒已經能拿到一定的分數,剩下的比較細節性的考題,就必須多留意老師上課時所做的比較,選擇題的考法就是混淆是非,自己平常多做一些圖表,有助於釐清許多相似的法律概念。
其實沒有太多時間著墨在英文,主要還是依靠自己的底子去解題,基本的文法都可以在課本上找到,利用以前在學校學習的印象,重新複習過。單字本就當作睡前讀物,作為一天的結束,每天這樣循環,不知不覺也讓大腦多記好幾個單字了。老師上課時提到的文法,就要把它轉換成解題技巧,標註在考題上;英文不須給自己太多壓力,考場上盡量拆解題目即可。
此外,在課後之餘,也會利用在看電視新聞的時候複習法條,以糾正記者的錯誤為樂,將課本上的知識與時事結合,就是一道考題。補習班的個人專區也提供我們很多「最新時事考情資訊彙整」,可以說將相關資料一網打盡,省去自己瞎子摸象的功夫。在此鼓勵各位考生在未來都能得到很好的成績,榜上有名。
老師說過,我們是來考試,不是來做學問,考試本身就具運氣成分,而你掌握了大部分的重點考題熱區就有更大的機會上榜。
想找個跟法律相關的工作,想起之前老師說過法警就是,聽別人的故事領薪水,覺得很適合我可以試試看,且法警薪水不錯,危險性也不像一般警察那樣危險,生活也相對規律。
我是就讀政治系的學生,畢業以後的就業之路其實不多,對走政治這方面的工作,不管是當助理或是其他,對我都沒有太大的興趣,所以就決定考國考,而選擇監所管理員的原因,其實最先是被薪水及放假天數給吸引,所以有先自己在外面書店買了監獄學的書自讀過一段時間,讀著讀著也生出了不少興趣,所以毅然決然的報考這項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