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司法四等監所管理員心得-黃冠維
老師說過,我們是來考試,不是來做學問,考試本身就具運氣成分,而你掌握了大部分的重點考題熱區就有更大的機會上榜。
原先在成功大學擔任職務代理人,發現還是公務員工作更有保障,所以才再次撿起大學時的專業專心備考。
我是報名面授(年度班),好處是實體課程更有臨場感,除了能更直接的和老師互動,也能認識其他正在努力的考生,相戶討論與激勵彼此。
我參加的是年度班。因為是一月中下旬才報名,因此備考期間是早上及下午預約LOD補上之前進度,晚上則按是課表操課。就短期的全職考生而言,這樣的安排的確可以在短時間內非常有效的建構各科的架構及體系(前提是已有一些法律基礎的情況)。
有參加司法 書記官奪榜班。參加奪榜班最大的好處是能有效率的複習各科考點。除了練習大量選擇題外,申論題則會經由專業老師的批閱及定期檢討,讓自己的實力在短時間內大幅提升。定期舉辦的模擬考更能幫助自己在考前提升實戰經驗,學習控制答題時間。
針對時事或修法等議題所開設的關懷講座是絕對要參加的,作為考生對於這類考點可以藉由講座中提供的講義及老師的解說馬上抓住重點,在正式考試時間接近時,比起像無頭蒼蠅花費大量時間上網查資料,乖乖報名考情講座才是事半功倍的聰明選擇。
公職王考古題含有詳解,在練習寫題目時可以作為答題的模板參考,再漸漸的內化成自己的答題架構,對於剛開始練習寫申論題時有很大的幫助。
民法的部分,我跟著老師的上課進度,回家後完成每單元後面的選擇題及申論考古題,並且整理好有問題的選項及觀念,在下一堂課時問老師把疑問搞懂。考前最後兩個月,在奪榜班就是大量寫考古題,短時間找出過去讀書的盲點,並且每天至少花半小時背誦法條,確保自己正式上場後能掌握法條題,就算沒辦法正確背出條號,也可以將條文內容寫出來。
刑法的部分,老師上課總能淺顯易懂的建構刑法觀念,也總能抓準實務見解避免考生掉入學說爭議的泥沼。二循及奪榜班的老師則針對申論題提供答題模板,提供德派通說的寫作方法。考前依舊是專注於練習申論考古題,並且確保刑法特有的三段論法能夠自己靈活運用。選擇題的部分,修法、最新實務見解、總則觀念及分則條文能夠確實掌握,應該就能拿到8成的分數。
行政法的部分,我每個星期都依照老師的上課進度寫一題申論題給老師批改,俗話說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大學時公法是我最頭痛的科目,也因為在志光每週的練習,讓我逐漸找到作答的方向。老師上課時的精神喊話在備考末期給予我非常大的鼓勵,尤其上課講義更是上戰場是的致勝寶典,我習慣將最新時務見解以及練習考古題不熟的爭點寫在便利貼上,直接貼在上課講義內容相對應的位置,這樣無論是平常複習或是正式考前的下課時間,都可以反覆瀏覽加深印象,這種讀書方式相較自己手抄整個行政法重點或架構,更加省時省力,對於兼職或有時間壓力的考生來說,應該更能在短時間內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至於訴訟法,在民事訴訟法的準備上,我在備考初期按照老師上課進度完整讀過老師教科書一次,貫徹「一本書主義」;而在考前兩個月則針對重要考點反覆練習考古題,將重要條號及延伸出來的學說及實務見解記熟。刑事訴訟法則是必須將強制處分、證據章節記得滾瓜爛熟,畢竟這部分為四等書記官的一級戰區,果不其然今年考試兩題中就出了一題,另外一題則是最近的實務見解,因此實務見解在刑訴這科上格外重要,要特別感謝奪榜班的老師在考前最後兩個星期的近期重要實務見解整理,讓我正式考試時哪怕無法完整寫出完整判決,也能夠大致憑印象寫出關鍵字。
法學知識的部分除了不斷練習考古題外,別無他法。也需要關注修法動態,並且好好分配特別法的讀書比重(例如我完全放棄公司法,改將時間投入勞基法、智財法等其他比較容易上手搶分的科目)。
老師說過,我們是來考試,不是來做學問,考試本身就具運氣成分,而你掌握了大部分的重點考題熱區就有更大的機會上榜。
起初會準備考試僅是單純想了解公務體系的運作,因此準備考試前。
而志光是我知道的北部補習班前3強的師資、教材、問題的回答反應速度都是數一數二的,而考生要的也幾乎就是這幾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