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心得 - 徐○偉(非本科系)
本身不是相關科系出身,甚至在接觸法律之前都感覺判決書內容在鬼扯,直到了解法律見解,才發現法律有自己一套合理的邏輯以及解釋方法,我用半年半工半讀於外送、而半年全職工作。1年全職考生的我會選擇書記官是因為錄取名額相對多
一、考試背景:
我畢業於台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系,最開始的計畫是投入設計或是平面美術相關的職業,但是這份職業競爭大、不穩定、收入少、工作累,只有靠熱情來堅持,在找工作頻繁碰壁之後,我重新審視自己的抉擇,衡量利弊後,不如找個穩定的工作,把創作當成畢生的愛好,我認為做出這樣的決定是正確的,尚未正式工作我就察覺到:把繪畫當職業,下班反而會沒有心力自由的創作,還永遠活在自己不夠好、會被淘汰的壓力中。因為是非專業出身所以補習是勢在必行的,會比買書自學像沒頭蒼蠅一樣亂撞要好得多。
二、選擇課程方案:
第一年金榜函授,第二年超級函授。二者在師資上稍有不同,選擇自己合適的比較重要,可以聽聽看課程中的老師講課來做選擇。
(一)第一年準備方式:
第一年雖然沒有上榜,但這一年絕不是浪費時間或無用功,沒有這一年積累我想我也絕不可能考上,在完全沒有法律學習基礎的情況,距離考試約8個月的時間,我就開始一天三堂課的生活,我整理各科的堂數,安排規劃每天都上不一樣的課,比較不容易產生倦怠,上課的時候準備一個厚厚的本子做自己的筆記,用彩色便簽劃分科目(此方法同樣運用在法典上,便於快速查閱常用法)。雖然補習班提供板書,但是上課自己整理一方面可以加深記憶,也可以幫助在家上課時提升專注度。第一年未上榜的主要原因就是時間的緊迫,我絕大多數時間都專注於民法與刑法的學習,無暇管顧行政法以及訴訟法,第二年針對第一年可以大幅進步的科目進行加強,會對上榜有很大的幫助。
(二)第二年準備方式:
第二年吸取第一年的經驗,我發覺到做題目的量太少會導致即使有滿腦子的法律知識,也依然沒有辦法順利的表達清楚,然而閱卷老師們只能通過你寫下的內容對你進行能力評斷,因此大量練習題目尤其重要!我一天只上兩堂課,確保自己真的有吸收上課內容,這比執著把所有的課都上完要重要得多。(基本上我準備考試的兩年沒有上完過,課量非常大,汲取自己需要的就好,進行取捨。)
選擇題:
大量刷考古題,只要刷得夠多就會知道什麼是更重要的、常常重複出現的概念,額外準備一個錯題本,把寫錯的題目用條列的方式留在本子中,這比單純反覆閱讀課本或是筆記要來的更加有效率,反覆通讀錯題可以逐漸減少選擇題犯錯的機率。
三、申論題的準備:
申論題的準備,好好把握每個月在補習班app跟網站上提供的批改服務,每個月各科都會提供每人一次的批改機會,如果認為反饋題數不夠,可以再購買補習班有另外開辦的申論批改服務,非常直觀的看見自己尚有哪些不足,我認為是非常值得的,並且額外準備了申論題本,每遇到一個不同類型的題目就整理起來,下次再遇到類似題型就知道怎麼寫得更好、更完善。這一年我也經常使用補習的解惑王app問問題的服務,會有老師進行解答,我喜歡進行延伸思考,遇到一些社會新聞也可以思考假使出現在題目中是否可以順利回答,把法條跟生活中遇到的事物結合也可以最大化加深記憶。
(一)民法(申論):
第一年的民法老師說每次上課提到的法條抄一遍,很快就會記住了,當時沒有時間這麼做,事後發現這確實是很適合民法這樣極大體量的法科的讀書方式,第二年我會用廢紙記錄下所有老師當堂課提及的法條,下課之後在法典翻閱這些法條,刪去部分過於生僻或是複雜的法條,然後抄一遍、背誦,隔天起床把昨天抄背的法條用默背的方式連條號寫出來,因為法條的安排是按照順序,同類型的法條數字很接近,一組一組的背沒有那麼困難,有時還會相互起到提示的的作用,如果合適,也可以為法條號做一些相關於內容的聯想加深記憶,默寫不出來的就在這天再抄一遍再默寫,如此循環往復,即使最後沒辦法一字不漏引整條法律,也能順利把該條重點大致寫出來,若是一開始就抱著只要含糊的背法條,寫出大意即可的心情,考試的時候絕對沒辦法發揮好。
(二)刑法(申論):
刑法的申論題跟民法準備有明顯差異,其法條較少,多數情況也不需要抄寫在答題紙上,剛開始犯這個錯誤的時候就在每月申論批改被糾正了,刑法更多是考論罪的依據,因為罪刑法定,題目提供的場景與法條中哪項更為符合,會有比較大的爭議空間以及不同的實務學說,了解這些理論與爭議再來進行論述是更加重要的,寫下答案時更要提供自己的選擇,沒有絕對的對錯,但是一定要有理有據。
(三)行政法(申論):
行政法的重要法條散在行政程序法為首的多部不同名字的法典中,記憶的時候除了條號也要記清楚法條的種類,其餘的就只能大量的吸收以及練習。
(四)民訴/刑訴(申論):
民事訴訟法跟刑事訴訟法在考試時的側重點會有明顯的差異,刑事訴訟法有很多關於逮捕以及訊問等刑法相關的規定,出題的機率頗高,但同樣的因為都是程序法,也會出現兩種法中同質性較高的內容,比如送達、上訴的規則,法院的管轄,我採取的方式是同類型接近的內容民訴刑訴一起背,我每背一次民訴的送達就把腦海中刑訴訟達的法條再過一遍,反之亦然,這樣反而能夠記牢並且確保不會把法條的數字跟內容搞混,還可以知道兩者之間有哪些差異。此外不要害怕解複雜或是麻煩的題型而只讓自己接觸熟悉的或是簡單的題目,當下跟題目的糾纏很可能就是未來考取的關鍵。
四、結語:
考公務員是一條很辛苦的道路,每一位上榜的人背後都是付出了許多血汗以及受到周遭的人的鼓勵與支持的,也只有如願考上的一天才會真正的覺得辛苦是有所回報,希望想考公務員的人都能如願上榜感受到那份喜悅,最後很感謝家人陪伴、各位補習班老師以及補習班的工作人員的幫助。
本身不是相關科系出身,甚至在接觸法律之前都感覺判決書內容在鬼扯,直到了解法律見解,才發現法律有自己一套合理的邏輯以及解釋方法,我用半年半工半讀於外送、而半年全職工作。1年全職考生的我會選擇書記官是因為錄取名額相對多
背條文的可以試著把一個條文中最關鍵的兩三個字挑出來,如果有數字(比如說幾年) 也圈起來,把這兩個內容跟條文的條號寫在一起背誦,只要記得關鍵字,就可以聯想 出完整的內容,記住了一個條文之後,他前後的條文也可能是相關連的法條,可以整 裡在一起,記憶法條也會更完整更有體系。
我畢業於私立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後以自修方式,考過2次法警,皆未上榜,之後邊工作邊看函授斷斷續續準備著,但正職工作將大量體力耗盡,只能於休假時趕著上課進度,到了考前仍未看完課程,結局可想而知,之後考量私人企業收入不穩定性,加上年齡已不小,想要有一份穩定收入工作,才又下定決心重回國考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