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司法特考四等執達員心得 - 張○璇(非本科系)
我是選面授課程,因為補習班離家離不算遠,而且面授比較能監督自己按表進行。
我是畢業於成大法律系的學生,去年應屆司律考試落榜後,當了一年的全職考生,平時是以準備司律的方法準備考試,同時報名了112年四等書記官考試。
我在大二時從台灣文學系轉系至法律系,所以有許多學分需要在三年之內修習完畢,在校成績屬於普通並不是突出。在要開始準備國考時,覺得自己各科都需要打底鞏固,需要跟著課程與老師的統整再次打基礎,於是上網看了很多心得文及洽詢、參考了學長姐的意見後,因為有許多資源,且師資方面很吸引我,故選擇了【金榜函授】備考。
【金榜函授】的好處就是隨時隨地,打開電腦就能看,聽不清楚或老師說話速度也能視自己情況調整,很有彈性,比起面授課程還需要到班上課,交通方面不太方便來說,函授較能使我運用閒暇時間聽課。這次報考四等書記官之目的是想作為司律考試的前哨站,也想著能作為保底選項,這次雖然成績不是很高,但有幸上榜也使自己藉此檢視自己強弱科之分布。
因先前就讀台灣文學系,有經過文學洗滌,故國文並沒有特別準備,但我建議作文儘量能文思泉湧,增加多一點篇幅,並以正向方面的題材書寫,應能有不錯分數。
法學緒論部分我練習了五年考古題,並且確實訂正,英文沒有特別準備,憲法和法緒的部分,每次有題目答錯就把法典拿出來翻閱並且直接在上面做記號及筆記,多熟悉法條,這次也獲得不錯分數。
刑法、民法的部分,一樣要把握好選擇題,再加上於法緒科目中亦有分數分配,準備起來可以一魚兩吃。另外請求權基礎與各罪之構成要件均要熟悉,四書因為不能看法條,常見、常考的法條便要多熟練運用。
行政法的部分我的分數實在太爛,無法給予建議,但孫權老師針對題目跟觀念也講解得很仔細,也很推薦。
訴訟法的部分我是搭配解題書,加上考古題練習,能發現常考之處。民訴一開始有的一個盲點是一直埋頭念書,忽略了輸出的部分,故時常在看到稍微變化的新題目便腦中一片空白、讀過的爭點不知如何下筆或是架構雜亂,如果時間真的不夠,也要盡量擬出答題架構,考試時才不會慌張!
補習班的老師上起課來,步調我都蠻習慣的,這也是當時選擇【金榜函授】之一大原因。其中,我推薦刑訴的伊谷老師,難懂或是容易搞混的觀念,會用淺白的口語與譬喻方式,加強記憶與架構。
還有民法的袁翟老師,老師的板書很漂亮,繁瑣的題目在老師筆下會以簡單圖示釐清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透過一步一步抽絲剝繭,複雜的法律關係被拆解後,便單純了許多。
最後,想感謝的是家人和男友的支持,還有朋友的扶持,時常替我分析我當下的讀書狀況,給予建議,並且充當情緒垃圾桶,考試路上能找到宣洩壓力及講話的對象很重要。
雖然在備考路上時常懷疑自己、再加上全職考生的壓力,但每天比昨天進步一點時,便是對自己很大的肯定。一直以來,我都沒有特別突出的科目,但這次考試讓我發現我也有相對擅長的科目,對於將來要再挑戰其他國考也更有信心。
我想要鼓勵還在考試的你,把握擅長的科目,不擅長的科目也可能是上榜的關鍵,不要放棄,多練習,好好把握選擇題。總會有怠惰、疲乏時,想想上榜後的甜美果實,想想已經一路走來的自己,只要不愧對自己,就是成功的自己。
我是選面授課程,因為補習班離家離不算遠,而且面授比較能監督自己按表進行。
雖然畢業後沒有工作會有不安定感,尤其看著身邊同學一個一個上榜,不安感會愈發加重,但是我覺得與其花2、3年兼職一邊工作一邊考試,不如下定決心,認真準備一年,將時間完全投入其中,才是比較有效益的方式。
對於一個35歲、小孩未屆學齡、又在父母家兼(待)職(業)的爸爸來說,一年的準備、考取似乎遙不可及,但榜示的時候,看到自己的名字,我知道我當初的決定、選擇與堅持沒有白費。 法律系畢業、畢業後也從事一段時間的法律相關工作,相關概念雖有但未精熟,且距離上次書記官考試已十年之遙,物換星移、考科亦有變動,急需一套與時俱進,且能在忙碌之餘彈性使用的教材,所以我選了【超級函授】課程自修,素聞志光為公職輔考權威,故未加比較,即選擇【超級函授】開始按進度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