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心得 - 蔡○衛
備考前對於生涯規劃一直是一片迷茫,從出社會開始就接觸餐飲業,與這個行業接觸了大概七年左右的時間後透過同事介紹來到監所工作,當時認為還年輕可以嘗試轉換跑道,殊不知一踏入就做了一年的職務代理人,跟餐飲業比起來,監所的環境以及工作內容相對輕鬆且容易,最重要的是薪水也比較多,另一方面也覺得更有保障,因此下定決心考公務人員。
本身不是相關科系出身,甚至在接觸法律之前都感覺判決書內容在鬼扯,直到了解法律見解,才發現法律有自己一套合理的邏輯以及解釋方法,我用半年半工半讀於外送、而半年全職工作。1年全職考生的我會選擇書記官是因為錄取名額相對多,並書記官的科目很多很雜,就不會有全部都強的人,這樣比較有機會脫穎而出。且一部分是考司律來練筆而不是專門考書記官,兩者寫答案有差距準備方向亦有差距,專門讀書記官容易混上。一年全職考生的我終於考取書記官,我在準備技巧中算比較無參考性,只是花時間下去記憶,反覆做題目,而前面讀書時間照天讀單科,剩下一個半月依照考試時間讀書。
1.國文25/18 43
2.法學知識與英文70
3.民法24/42 66
4.刑法28/44 72
5.行政法34
6.訴訟法55
1.國文
選擇測驗完全沒有準備,但運氣好只錯一題。作文很多人建議考前多看散文、勵志的作文範本,搜集成語、善用排比、擬人文法,堆文砌字、增加篇幅,但是我還是一意孤行,所以今年菜炒糊了、焦了。所以想考上的不要步入後塵。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不要小看這科,通常考生都覺得主科都看不完了,而花很少時間在三合一,但是四等書記官分數與專業課目都是1:1,占比並沒有比較低。而我不管紙本還是網路練習題目瘋狂練習,比較重要的要知道各個選項的對錯和當初為什麼自己會選錯答案。憲判字有自己上司法院節錄重點天天翻看,雖然好像沒有出到憲判字。還好前面30題只錯一題,縱使英文完全沒有準備都用猜的,還是拿到還行的分數。
3.民法
民法是一個很大的科目,一開始接觸發現法條出奇的多根本背不完,後來發現有篇章可以加速理解跟記憶,而如果可以把體系記下來,甚至自己默背都能畫出來,那這個章節大致就沒有問題了,是我唯一有買解題書的科目,也是非常建議買解題書的科目。
4.刑法
刑法要把法條看熟,尤其是分則的部分,否則連標題都開不了,而且分則考點相對單純比較好拿分。總則則需要更多理解及複習,雖然短短1~99條,尤其是1~31條,但內容比分則還要多很多,遑論爭點部分,至於學說部分考試時間不夠全部寫出來,所以記得自己篩選一些關鍵字及爭點的地方。
5.行政法
行政法範圍相當龐大,裡面的決議、釋字、判決還有座談會甚至比民法、刑法還要多,但主要還是可以分成幾個大主題,把重要的字號找出來試著理解,並對應到歷屆考試題目,可以加深印象,讓體系逐漸明朗。另外,記得要多看其他實務見解,今年的我一題都沒有概念,全部都沒看過實務見解。
6.訴訟法
訴訟法是許多人的大魔王,建議大家不要放棄。因為太多人放棄,所以只要比別人多會一點分數就會比較好看(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刑訴第二題分數怎麼這麼低)。如果細讀訴訟法會發現法律程序並不死板枯燥,對四等而言相較民法跟刑法是簡單的,沒有獨門暗器、特殊見解,考點比較集中,如果有熟讀看到題目大概就有寫作方向。
我認為準備考試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自律,備考過程必然是一場持久戰。而時間管理、情緒管理都非常重要。首先,千萬不要因為要念的書很多很雜、學說實務見解背不起來、沒有趕上讀書進度等等事情,而感到洩氣懊惱要告訴自己發現不足就是進步,保持堅定的心,持續熟讀資料並勤練考題。而如果覺得很焦慮;可以定期運動;也可以找判決或新聞來練習是否熟悉法條,把所學跟生活結合可以提高自己的好奇心,而與朋友聊天時也會試著把基本觀念解釋給同學聽,這樣更能增加論述能力跟理解的深度;更可以找一起讀書的夥伴,能夠和三五好友一起組成讀書會,可以互相督促成長,也許其他人會在中間勸退你找別的工作或轉考其他考試,但等你上岸時,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你會感謝堅持下去的自己!
備考前對於生涯規劃一直是一片迷茫,從出社會開始就接觸餐飲業,與這個行業接觸了大概七年左右的時間後透過同事介紹來到監所工作,當時認為還年輕可以嘗試轉換跑道,殊不知一踏入就做了一年的職務代理人,跟餐飲業比起來,監所的環境以及工作內容相對輕鬆且容易,最重要的是薪水也比較多,另一方面也覺得更有保障,因此下定決心考公務人員。
我認為這3年多以來的國考的征途其實是對我自身的救贖與內心層次上的洗禮…過去的我曾相信帶著所知所學的專業(觀光科)與證照/執業證照能確保在職場站穩腳跟,但現實與理想總是殘酷,我發覺所學無法養活我,這份工作需要有基礎人脈才能走下去,故而我告別了四-五年來的熱愛與堅持,卻機緣巧合下,踏入完全陌生的傳統產業(輪胎業)折騰一年多的時光,最終才迎來改變我未來可能數十年的機緣-公職考試。
我是法律系畢業的,當我的大部分的朋友都選擇考司律時,我卻選擇了四等書記官,因為我清楚地知道司法官、律師並不是我的興趣所在,如果我盲目的跟朋友們去考了司律,就算考上了我想我也不會開心的,所以在選擇要考哪一類科之前,要先了解自己的興趣所在。而且我對於公法(憲法、行政法)從大學以來就不是特別地在行,所以要考公法的類科基本上都被我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