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心得 - 張○旻
進入一般私人企業工作後,發現薪資與工作內容大多不成正比,加上中部薪資大多差不了多少,即便重新再找其他工作,也不一定薪資就會較高,所以,才興起了考公職的想法。 而為什麼會選擇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當然薪資一定是選擇的原因之一,再來我認為法律知識的學習在現今社會中很重要,所以選擇司法特考,讓自己的法律知識能力提升,所以在選擇公職類別時並沒有選擇高普考類科。
由於就讀法律系,所以想考司法特考。大學的時候覺得自己沒有特別優秀及認真,加上對法律沒有很喜愛,所以司律這種高難度的不考慮,三等考試的部分,因為名額很少,害怕自己當萬年考生,所以打算考錄取率最高的四等書記官。
大學的時候曾補過函授,但發現自己不自律,無法專心看函授,而且進度常常落後,又沒有老師可以當場問問題,效果並不是很好。為了強迫自己在有限時間內吸收上課知識,故選擇面授。
1.國文:選擇題吃老本,作文的部份會準備佳句本,把優美詞句或者好記的古詩記下來。國文老師所說準備好”劇本”跟例子,我覺得非常實用,事先查好偉人,在考試的時候較不會慌張。
2.英文:買有解析的國考考古題,一邊吃早餐一邊寫半個小時,沒有刻意背單字,主要是讓自己不排斥看英文,不過我模擬考英文分數都很低,國考是人品爆發,所以參考就好…
3.法學緒論:勤練考古題,錯的題目每一題都要訂正,練到一定題數會發現考試常考的就那些,新的實務見解要有印象。
1.前言:上過課後要有自己吸收的時間,一個單元上完建議要練一兩題題目,一開始不會寫很正常,不管寫多爛都要給老師看,這樣進步速度會比較快。建議做自己的筆記,講義的內容一陣子過後就會感到陌生,自己整理過的才會留在大腦裡。若授課老師上課有筆記,我會跟著抄,並且在旁邊附註自己的理解。若第一輪還搞不懂狀況,建議在第二輪複習時再整理,才會精簡有效率。條文部分我習慣印A4大小,空白處留多一點,方便作筆記,坐車的時候就翻來看,把握零碎時間。
2.讀書計畫:分成10-12月、1-3月、4-5月、6-8月先簡略記錄每個時期要完成的目標,再細分每個月要讀的進度,確切每天早中晚的進度我只會做當週進度(一週6天),這樣就算進度沒跟上可以隨時做調整,比較不會因為進度未達成而焦慮,不建議把時間放在規劃上,重點是讀進去。
3.讀書技巧:準備計時器,確實記錄每日讀書時間記錄在周計劃本上,會發現在書桌坐了整整一天,讀書時數可能只有4小時,計時器能產生危機感。一天讀書時間會分成早3小時、中3小時、晚2小時,若進度提前做完會放自己休息,平常吃飯也會追劇或做喜歡的事,國考是長期備戰,若每天都很緊繃,很快就會疲乏。
4.選擇題:勤做題目,錯的題目跟不確定的選項都要訂正,並且要翻條文,到後期題目錯得不多時,就把一直錯的觀念記到條文本上,再三複習。
5.申論題:一定要練題目,一開始不限時、可翻書,只要寫出來就好,每次上課都拿給老師改,從老師的評語及建議改善寫法,當練出一套模板時,開始計時(以國考能寫的時間)並限制不能翻書,這時候寫的內容才是自己在考場上能寫出來的答案。
課前預習,課後要整理重點到筆記本,或盡量當週能蓋著講義用自己的話背出重點。作業會完全複習完後再寫(計時+不翻書)測驗是否真的吸收。上課時建議坐在前面,因為不知道老師何時會問問題,所以上課會很專注,當老師問的問題不會也盡量試試,答錯也沒關係,印象可以更深刻。
每天去補習班做題目、高強度讀書,很適合考前2個月的衝刺。晚上留在補習班自修,就不用擔心自己回家時耍廢,又後悔又焦慮。
我還記得全國模考時自己還沒有準備好,但還是硬著頭皮去寫,知道自己還有很多不會的,會增加讀書動力,所以就算還沒準備完,一樣建議去練習。
如果在家不能很專心的話,建議到圖書館或自修教室,大家一起讀書的氛圍會讓自己更認真。
自己讀書很容易沒有注意到最新時事,或是自己理解錯誤,補習班的講座直接讓考生省下找資料、理解的時間,能讓考生很有效率的吸收考試重點。
自己讀書容易有盲點或是困惑的地方,直接詢問老師是最有用的方法。
太多人想感謝了,就不一一贅述。最想感謝的是家人,讓我毫無負擔、壓力準備考試,並且照顧考生的心理,真的很不容易。
“今天讀書是為了明天讀書”
我很容易怠惰,若一天找理由沒讀書,隔天很大機遇也不會認真讀書。為了不讓自己有懈怠的機會,不能有”明天再讀”的想法,今天就要好好讀書,但若真的讀不下去,也不要硬坐在書桌前,就好好放鬆,讀書日至少要讀一小時。一週的休息日(大約一天)也好好休息,下週才有精神好好讀書。建議每天留半個小時以上的時間運動,有運動的腦袋比較不會整天昏昏沉沉,而且運動獲得的多巴胺能更有精力面對國考這件事。每天都要對自己精神喊話,正向肯定自己,努力不會不見!
進入一般私人企業工作後,發現薪資與工作內容大多不成正比,加上中部薪資大多差不了多少,即便重新再找其他工作,也不一定薪資就會較高,所以,才興起了考公職的想法。 而為什麼會選擇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當然薪資一定是選擇的原因之一,再來我認為法律知識的學習在現今社會中很重要,所以選擇司法特考,讓自己的法律知識能力提升,所以在選擇公職類別時並沒有選擇高普考類科。
先前的工作時常需加班及假日值班,且工作內容不是自己所喜歡,加上往往下了班後,仍要處理許多事物,無法放鬆心情,常常處於很緊繃狀態,漸漸影響到心理和生理(像是:失眠等),深深覺得不該在繼續下去。
畢業後擔任教授助理多年,決定轉換跑道投入公職考試,第一年報考警察特考但沒上榜,由於成績只差了零點幾分,當下決定再試一次。在朋友的提醒下,發現司法四等的監所管理員考科,與警特接近,所以決定再給自己多一個機會,投入司法特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