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特考是什麼?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
本項考試設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科別,配合任用需求,每年舉辦不同類之考試。
自93年起三、四、五等考試首次同時舉辦,以有效解決高資低考,並改進以往應考人重覆考試、重覆錄取而產生不足額報到之現象。
地方特考與高普考最大的差別,就是在於地方特考為分區錄取、分區分發,
而高普考則為全國統一分發;因此地方特考很適合想就就近在家鄉、
或者有屬意想待在哪個城市的考生。
考取後分發至地方政府機關,工作多元化,適合各種不同背景及興趣的你。
不同於一般民間企業,除了穩定與保障外,休假及工時制度皆依國家規定,
除了讓你擁有一輩子的好工作外,也能擁有好生活。
地方特考行政類科 | ||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一般行政 |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經濟部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主計處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 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
一般民政 | 內政部、各縣市戶政單位、各鄉鎮市區公所、鄉里長辦公室、民政局、兵役課、民政課等機關等。 | 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
人事行政 |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室、銀行人事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銓敘部、考選部等。 | 辦理考選行政、人事行政、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 |
社會行政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就業服務中心、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 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宣導合作教育、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
勞工行政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各縣市勞工保險局、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等。 | 勞政業務、勞工行政相關工作、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
教育行政 | 各縣市政府機關、教育部、教育局、各級學校單位等。 | 普考多為學校幹事、高考例如督學,工作內容多為行政工作規劃,如:校地勘查、學區規劃等。 |
文化行政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全國藝文單位,如文建會、各縣市文化局、文化處等。 | 舉辦許多的靜態或動態藝文活動、親身參與各項藝文活動的籌畫、監督等工作。 |
戶政 | 內政部戶政司、戶政事務所、民政局等。 | 辦理戶籍行政相關工作、戶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客家事務行政 | 行政院客委會、各縣市政府機關、觀光局、藝文園區等。 | 客家文化藝術活動推廣業務、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廣規劃執行、辦理視覺及表演藝術活動策劃執行、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文化、民族禮儀等業務。 |
地方特考商管類科 | ||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財稅行政 | 各區國稅局、各縣市政府機關、稅務局、稅捐稽徵處、稅捐稽徵所、健康保險局等。 | 稅務工作、辦理國稅業務。如:查稅、受理繳稅、稽查、稅務資料處理、歸檔建檔、例行稅務受理。 |
會計 | 司法院會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各部會所屬會計室、各政府機關及學校主計處、會計室等。 | 綜理各項會計業務,管理機關內部經費,從年度預算編制、使用、核銷、審計等事項。 |
金融保險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央銀行、勞工保險局、健康保險局、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等。 | 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協助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電腦處理或現金收付及保管等業務。 |
統計 |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主計處、勞工委員會統計處、各縣市政府主計室、會計室等。 | 辦理主計業務、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分析。 |
財務審計 |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 |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
績效審計 |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 |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
審計 | 審計部暨所屬機關。 |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
財經廉政 |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 整肅行政風氣、接受民眾申訴、政令宣導、防貪防瀆等,例如法令規定:承包工程每一百萬以上即需要政風人員簽署才可發包。 |
經建行政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央銀行、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 辦理經建行政、工商發展登記、工商輔導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 |
商業行政 | 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經濟發展局、工商發展局、商業處、市場處等。 | 商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公司與商業之登記管理、商品展覽與推廣、國內外商情調查、物資調節供應、市場管理及商業現代化推展等工作。 |
地方特考法學類科 | ||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法制 |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縣市政府法制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 受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法制相關業務業務、辦理法制作業、公平交易法規之研擬解釋及案件調查處理。 |
法律廉政 |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 辦理政風業務、政令宣導及肅查貪瀆各項業務。 |
地方特考其他專才 | ||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各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法務部矯正署、各級學校單位等。 | 社會工作服務之執行、特殊危機個案處理及社區相關資源連結等:社會福利中心志願服務人員組訓、管理、輔導等事項;兒童、少年及老人之保護服務、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服務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衛生行政 |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食品藥物管理局、國民健康局、中央健康保險局,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所等。 | 醫療衛生法規之擬訂、醫療體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糾紛之處理及其他衛生相關業務等工作。 |
地政 | 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地政司、交通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都市發展局、城鄉發展局、財政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 | 辦理地政、土地徵收地價、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交通行政 | 交通部所屬各級單位、公路總局、捷運局、高速鐵路局、高速公路局及各縣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等。 | 交通行政相關業務如: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及相關業務之執行。 |
觀光行政 | 中央及各縣市觀光旅遊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 | 處理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如:計畫、研擬、審核、督導及執行觀光發展業務。 |
地方特考行政類科 | ||
類科 | 分發單位 | 工作性質 |
土木工程 | 內政部營建署、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水利署及工業局、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工務局、農委會林務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各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 工程之計畫規劃、測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施工圖說、施工規範與施工說明書編訂、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與審核、建築物與結構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工程材料之應力與應變之分析及工程材料之物理性與化學性質等。 |
機械工程 | 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各縣市政府環保局、水利局、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勞委會所屬機構、國防部軍備局、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 裝備維修支援、系統測試評估、機械工程相關業務、衛生下水道機械工程之施工管理、城市舞台之舞台、燈光、音響各項專業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
電力工程 | 各縣市政府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能源局、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法務部矯正署、港務局、廣播電臺、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國父紀念館、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 辦理電業法、相關子法及促進用電安全方案、機電工程規劃設計、AM、FM發射系統、機電工程設備保養辦理電力工程、電纜電路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
電子工程 | 各縣市政府機關、內政部警政署、空中勤務總隊、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標準檢驗局、國防部軍備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廣播電臺等。 | AM、FM發射系統、成音工程設備保養及維修等相關業務、裝備維修及支援、辦理專利申請案審查、辦理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作業。 |
電信工程 | 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等。 | 辦理民防管制中心防情報務業務、負責防情HF無線電報收、發傳遞作業、負責警報系統、有(無)線電話操作維修故障排除,保持暢通、辦理民防管制中心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輪值勤務及無線電報通信技術運用。 |
資訊處理 |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交通部公路總局、中央氣象局、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中央銀行、故宮博物院、司法院及地方法院、各縣市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單位等。 | 辦理資訊處理業務、資訊系統維護、維修、架設、網管等相關事項。 |
交通技術 | 通部公路總局、國道高速公路局、高速鐵路工程局、鐵路改建工程局(所屬各機關)、各縣市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捷運工程處、監理所、停車管理處、公共運輸處等。 | 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交通、港埠、機場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與預測、大眾捷運系統與其附屬設備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路網設計規劃、停車場規劃及肇事重建、原因分析與防制等工作。 |
衛生技術 |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各縣市衛生局及鄉鎮市衛生所等單位。 | 執行疾病防治、醫療口質、婦幼衛生、衛生保健等研究性質的技術工作。 |
等別 | 地特薪水待遇 |
地方三等 |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俸額26210元+專業加給21,420元,合計約47,630元。 |
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俸額25,180元+專業加給19,480元,合計約44,6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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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四等 |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俸額19,005元+專業加給18,370元,合計約37,375元。 |
地方五等 | 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俸額11,985元+專業加給18,250元,合計約30,235元。 |
(4)地方特考報名及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109.09.15 - 109.09.24 |
考試日期 |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109.12.19 - 109.12.21 |
項目 | 資格條件 |
地特三等 | 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地特四等 |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等。 |
地特五等 | 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備註 | 1.公職證照類:須領有相關工作證書,並符合工作經驗規定。 2.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
等別 | 普通科目 |
地特三等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地特四等 | |
地特五等 | ※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單、複選題占分比為70%、30%) ※2.公民與英文(公民占 70%、英文占 30%) |
(7)地方特考錄取率狀況
地方特考行政類科 | ||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公共管理、4.政治學、5.公共政策、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公共管理概要、◎4.政治學概要 | |
五等 | ※1.行政學大意、※2.法學大意 | |
一般民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公共政策、4.地方政府與政治、5.政治學、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地方自治概要、◎4.政治學概要 | |
五等 | ※1.地方自治大意、※2.法學大意 | |
人事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4.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5.現行考銓制度、6.各國人事制度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 |
五等 | ※1.人事行政大意、※2.法學大意 | |
社會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社會工作、3.社會學、4.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5.社會研究法、6.社會福利服務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社會工作概要、◎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4.社會研究法概要 | |
五等 | ※1.社政法規大意、※2.社會工作大意 | |
勞工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就業安全制度、3.勞資關係、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5.經濟學、 6.社會學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就業安全制度概要、3.勞資關係概要、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 |
五等 | ※1.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2.法學大意 | |
教育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教育心理學、3.教育測驗與統計、4.教育哲學、5.教育行政學、6.比較教育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心理學概要、3.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4.教育概要 | |
五等 | ※1.教育學大意、※2.教育法規大意 | |
文化行政 | 三等 | 1.世界文化史、2.本國文學概論、3.藝術概論、4.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5.文化人類學、6.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
四等 | 1.世界文化史概要、2.本國文學概要、3.藝術概要、4.文化行政概要 | |
戶政 | 三等 | ◎1.行政法、2.移民政策與法規、3.國籍與戶政法規、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5.地方政府與政治、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移民法規概要、◎3.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
五等 | ※1.戶籍法規大意、※2.法學大意 | |
客家事務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社會學、4.公共政策、5.客家歷史與文化、6.客家政治與經濟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行政學概要、3.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4.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 |
地方特考商管類科 | ||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財稅行政 | 三等 | ◎1.財政學、◎2.會計學、◎3.稅務法規、◎4.民法、◎5.租稅各論、◎6.經濟學 |
四等 | ◎1.財政學概要、◎2會計學概要、◎3.稅務法規概要、◎4.民法概要 | |
五等 | ※1.稅務法規大意、※2.財政學大意 | |
會計 | 三等 | ◎1.財政學、◎2.中級會計學、◎3.成本與管理會計、◎4.政府會計、◎5.審計學、◎6.會計審計法規 |
四等 | ◎1.會計學概要、◎2.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3.政府會計概要、◎4.審計學概要 | |
五等 | ※1.會計學大意、※2.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
金融保險 | 三等 | ◎1.會計學、◎2.經濟學、3.貨幣銀行學、4.保險學、5.金融保險法規、6.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四等 | ◎1.會計學概要、※2.經濟學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4.保險學概要 | |
統計 | 三等 | ◎1.經濟學、2.統計學、3.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4.資料處理、5.抽樣方法、6.迴歸分析 |
四等 | ※1.經濟學概要、2.統計學概要、3.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4.資料處理概要 | |
五等 | ※1.統計學大意、※2.稅務法規大意 | |
審計 | 三等 | ◎1.政府會計、◎2.審計學(含政府審計)、3.審計應用法規、4.財報分析、5.管理會計、6.內部控制之理論與實務 |
四等 | ◎1.會計學概要、◎2.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3.審計學概要、4.審計應用法規概要 | |
財經廉政 | 三等 | ◎1.行政法、◎2.行政學、◎3.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4.心理學、5.公務員法、 6.社會學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財政學概要與經濟學概要、3.心理學概要、4.公務員法概要 | |
經建行政 | 三等 | ◎1.經濟學、2.統計學、3.貨幣銀行學、4.國際經濟學、5.公共經濟學、6.商事法 |
四等 | ※1.經濟學概要、2.統計學概要、3.貨幣銀行學概要、4.國際經濟學概要 | |
五等 | ※1.經濟學大意、※2.法學大意 | |
商業行政 | 三等 | ◎1.行政法、◎2.經濟學、◎3.民法、4.貨幣銀行學、5.公司法、6.證券交易法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經濟學概要、◎3.民法概要、4.商業概論 | |
地方特考法學類科 | ||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法制 | 三等 | ◎1.行政法、2.刑法、◎3.民法、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5.立法程序與技術、6.商事法 |
法律廉政 | 三等 | ◎1.行政法、2.刑法、3.刑事訴訟法、4.公務員法、◎5.行政學、6.社會學 |
四等 | ※1.行政法概要、2.刑法概要、3.刑事訴訟法概要、4.公務員法概要 | |
廉政 | 五等 | ※1.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2.法學大意 |
地方特考其他專才 | ||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三等 | ◎1.行政法、2.社會工作實務、3.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衛生行政 | 三等 | 1.衛生行政學(包括衛生教育及公共溝通)、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3.衛生法規與倫理、4.流行病學、5.生物統計學、6.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
四等 | ◎1.衛生行政學概要、2.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3.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
地政 | 三等 | 1.土地登記、2.民法、3.土地法規、4.土地經濟學、5.土地政策、6.不動產估價 |
四等 | 1土地登記概要、2.民法物權編概要、3.土地法規概要、4.土地利用概要 | |
五等 | ※1.土地法大意、※2.土地行政大意 | |
交通行政 | 三等 | 1.運輸管理學、2.運輸學、3.運輸經濟學、4.運輸規劃學、5.交通行政、6.交通政策 |
四等 | 1.運輸管理學概要、2.運輸學概要、3.運輸經濟學概要、4.交通行政概要 | |
觀光行政 | 三等 | 1.觀光學、2.觀光行銷學、3.觀光行政與法規、4.旅運經營學、5.觀光資源規劃、 6.觀光英語(或選試觀光日語) |
四等 | 1.觀光學概要、2.觀光行銷學概要、3.觀光行政與法規概要、4.旅運經營學概要 | |
航運行政 | 三等 | 1.海運學、2.航業經營管理、3.港埠經營管理、4.航運與港埠政策、5.物流運籌管理、 6.航港法規 |
四等 | 1.海運學概要、2.航業經營管理概要、3.港埠經營管理概要、4.航港法規概要 | |
地方特考技術類科 | ||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土木工程 | 三等 | 1.靜力學與材料力學、2.平面測量與施工測量、3.結構學、4.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5.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6.營建管理與土木施工學(含工程材料) |
四等 | 1.靜力學概要與材料力學概要、2.測量學概要、3.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4.營建管理概要與土木施工學概要(包括工程材料) | |
機械工程 | 三等 | 1.機械設計、2.機械製造學(含機械材料)、3.熱力學、4.流體力學、5.自動控制、6.工程力學(含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
四等 | 1.機械設計概要、2.機械製造學概要、3.機械力學概要、4.機械原理概要 | |
電力工程 | 三等 | 1.電子學、◎2.工程數學、3.電路學、4.電機機械、5.計算機概論、6.電力系統 |
四等 |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電工機械概要、4.輸配電學概要 | |
電子工程 | 三等 | 1.電子學、◎2.工程數學、3.計算機概論、4.電路學、5.電磁學、6.半導體工程 |
四等 |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計算機概要、4.電子儀表概要 | |
五等 | ※1.電子學大意、※2.基本電學大意 | |
電信工程 | 三等 | 1.電子學、◎2.工程數學、3.計算機概論、4.電路學、5.電磁學、6.通信與系統 |
四等 | 1.電子學概要、2.基本電學、※3.計算機概要、4.通信系統概要 | |
資訊處理 | 三等 | 1.資料結構、2.程式語言、3.資通網路、4.系統分析與設計、 5.資料庫應用、6.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 |
四等 | ※1.計算機概要、2.程式設計概要、3.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4.資料處理概要 | |
交通技術 | 三等 | 1.交通工程、2.運輸規劃學、3.運輸學、4.統計學、5.交通控制、6.交通安全 |
四等 | 1.交通工程概要、2.運輸規劃概要、3.統計學概要、4.交通控制概要 | |
衛生技術 | 三等 |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2.生物技術學、3.公共衛生學、4.生物統計學、5.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6.衛生行政與法規 |
四等 | 1.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2.生物技術學概要、3.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4.流行病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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